徐陵可不是在吓唬对方,很多出轨的已婚妇女接受不了社死,直接选择终结自己生命的,并不在少数。
管艳娟的行为虽然解气,但是风险真的很大。
“她要是真跳楼了,我愿意去坐牢啊!”
“但是她现在什么事都没有,凭什么拘留我呢?”
“我除了骂过她两句,剩下的全是实话,说实话也有问题吗?”
管艳娟明显是不服气的。
这也是法盲的典型特征之一:觉得自己不违法,由着性子干了事不愿意承担责任。
徐陵笑了笑,反问她:“如果她没自杀,只是抑郁了呢?”
“我也可以抑郁啊!”管艳娟不以为然的说道。
“好吧,差点忘了你也是女性了。”
“那如果她因为这件事失去工作、离婚、或者精神失常呢?”
“那……不对,徐律,你说的不对。”管艳娟连连摇头,否定道:“你这都是假设,但她实际没有。”
“没有就是拘留,有就是犯罪。拘留的情况我觉得不用讨论了,基本是妥妥的。”
“为什么?”管艳娟还是不服气:“凭什么拘留我?”
“你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徐陵有些无奈的耸耸肩,告诉对方:“名誉权非常宽泛,让她名声受损就是你的问题,哪怕她有错在先。”
“好消息是,帽子叔叔那边一般会让你去道歉。”
“得到了谅解,有可能只面临罚款的处罚。”
“如果不道歉呢?”管艳娟问道。
“那不仅可能被拘留,还可能被起诉。”
不管这个管艳娟怎么嘴硬,她这种发周边、明牌侮辱的方式,就是侵犯名誉权。
就算打官司,法院大概率也会支持,判她公开道歉。
没毛病,这女人相当于动私刑了
难道原配就没有伸张正义的渠道吗?
怪不得现在2+1这么硬气,原来是法律在保护她们
名誉权被滥用了啊
管艳娟一边看弹幕,一边回想着徐陵的话,最后叹了口气说:
“好吧,拘留我认了。”
“那我继续摆摊应该没事吧,等到他们抓我了再说?”
“你问我?”徐陵笑了:“我肯定不鼓励你这种行为。”
“还是早点道歉,或者通过警察公开对话,解决这个矛盾。”
“我死都不会道歉的。”管艳娟态度非常坚决:“就算法院判我公开道歉。”
“我也会在道歉信里,把她干的恶心事,描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样是可以的。”徐陵笑着赞同道:“而且这样是合法的。”
“不仅朋友圈,甚至可以发逗音,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