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道上,肖杰刚从厕所出来。
先生出去了,临走还还叮嘱他:“打今儿起,你和我不认得。没有我的吩咐,你最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但你需随时待命。”
他明白,先生这是不想在时小姐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份。
可他不明白,先生的身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要这般遮遮掩掩?
他没敢问。
反正听命办好差,就行了。
结果,他却把差给办砸了。
他本以为时小姐应该在病房内休息,上完厕所就坐在过道上看公司的文件。
一小时后,有个护士走过问:“哎,你是不是急诊病房113病人一起的?”
“是。”
“病人刚被警局带走了。”
“啊?”
肖杰蒙了,忙问:“发生什么事了?”
“有人告113床病人故意伤害。其他我就不知道了。”
肖杰顿时急了,忙给傅千循打了电话,却打不通,等了好一会儿才通。
“先生,您现在在哪?”
“民政厅。出什么事了?”
“时小姐被警局带去了。有人报警,说时小姐故意伤人。”
道出这句话时,他心里七上八下的。
“你是木头人吗?让你守着,居然能让人把她带走?”
傅千傅声线冰冷,语带薄怒。
“我……我上了一趟厕所。”
不管上哪种班,厕所总得上吧。
傅千循没再凶他,只落下一句:“马上去警局。”
“好。”
肖杰应声跑了起来,心里则在想,先生常常是喜怒不露声色,少有人能摸透他的心思,也少有人能牵努他的喜怒哀乐。
独这时欢,竟让先生如此紧张。
可是,据他了解,时欢连高中都没毕业。
失踪多年归来后,就走了大运,嫁给了本地第一少,做着富贵太太,全无半点特常,怎么就入得了先生的眼呢?
先生的眼,都高过头顶了,有才有貌的,先生都不感兴趣,不学无术的,怎么就稀罕上了呢?
*
民警小何觉得被告时欢是个奇怪的女孩。
她很安静。
自她被带上车,她就静若止水地望着车窗外,身上没半分慌乱和紧张——
若是换作其他人,脸上总会有情绪波动,或愤怒,或不安,或委屈。
而她像没事的人一样。
到了警局,原告代理人和原告的证人都在。
原告代理人:苏芷瑕的母亲。
原告的证人:佟惊澜的父母。
没错,她还没和佟惊澜离婚呢,她这对公婆,竟然帮着一个外人来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