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当初砍莫林两兄弟的时候,我所穿的衣服和所用的刀。
事发后,母亲把它们丢到了垃圾桶,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想法,我却悄悄捡起,收藏了下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再用它们,真的没有,我只是隐隐觉得,它们对我而言,并不是两样可以随意丢弃的废物。相反,它们代表着某种我虽然无法言表却又能够真切感受到的重大意义。
白天的时候,简杰、康杰、周波、小敏他们得到消息之后,纷纷找到了我,都说明天会和我们一起去,兄弟一场,就要同生共死。
我极为感动。其实这些人和我,关系本算不上太深,最多也只是意气相投,玩得来而已,这种大祸临头的重要时刻,他们不来,是人之本性,谁都说不出半点怨言,我也绝不会怪他们。
可是,他们居然义气相助,无一例外地主动找上门来了。
我发誓,只要能平安过此难关,从此之后,我胡钦对他们,必定荣辱与共,以命相交!
可话说回来,现在的局势下,光有感动是没有任何用的,感动只会让我心里更难受。
因为,在所有的兄弟里面,我是唯一一个真正拿过刀的人,我知道利刃在手的疯狂和后果。我比所有人都更清楚,无论是简杰、周波还是武晟、小二爷,假如明天他们真的跟我一起去了,面对着那么多真正拿过刀的对手,我们万万不会同生,只有共死。
事情是我胡钦惹下来的,我有责任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钦儿,还没有睡啊?”
外婆的询问声从对面的卧室传来,打断了我的沉思。
“哦,马上睡了。”
看着面前的刀和衣,我一咬牙,关上衣柜,用颤抖的双手把刀和衣重新包好,放进了书包。
是的,我已经决定了,路既然只有一条,我就只有自己去走。
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既然斗不过一帮拿刀的人,那么,明天,就让我和红杰单独做个了断吧。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八号,那天在九镇山区阴冷的冬日里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天空碧蓝,万里无云,空气也没有平日那么潮湿,干爽而澄明。
九镇上的堂客婆婆们都趁着这个好天气,赶紧翻箱倒柜把家里所有的被褥衣物都一起拿出来,晾在了阳光之下。街道中,庭院里,男男女女们围坐一起,或是小赌怡情,或是闲话家常。
一个温暖的艳阳天,一派平和的市井相。
可是,有位我很喜欢的武侠作家,他的作品中写过一段话:“温暖而干燥的冬日,是个杀人的好天气,杀了人,血流在地上也干得快。我喜欢在这种天气杀人。”
同样,这也是个打架的好天气。因为,打完架之后,血流出来也干得比较快。
当大多数人都惬意而慵懒地享受着这个舒适到让人昏昏欲睡的艳阳天时,我却心如寒冰,准备着一个危险的计划。
红杰的家住在九镇神人山的脚下。
其实,那并不是他的家,那栋两层楼的洋房的真正主人是红杰的大哥,老鼠。
老鼠在入狱之前,把所有的一切都托付给了当时依旧寂寂无名却忠心耿耿的小弟红杰,包括那栋房子。
神人山位于九镇郊区,从红杰家走到镇上最近的一家饭馆都要十分钟左右的路程。
据说老鼠很喜欢做饭,他还在的时候,几乎每顿都是自己在家做。
可红杰并没有他大哥那样的爱好,他不会做饭。所以,只要在家,几乎每天晚上,红杰都会去神人山半山腰上的一家农家乐吃东西。
去农家乐,要经过一段四五百米的山路,两旁树林密布,除开食客,没有路人。
吃饭是一件比较私人化的事情,除了应酬之外,没有人吃饭的时候会前呼后拥带着大帮人一起。而且今晚,红杰肯定没有应酬,他和他的兄弟,要留着精力血气,好与我们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