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时节,春雷乍动,夜雨欲来。
雍州城外,山下林子里。
入夜了,又即将下雨,鸟儿们在空中盘旋几圈后,匆忙飞回巢穴。
野兔从草丛中探出头来,抽动着鼻子,一阵时而轻时而重的脚步声近,它们吓的迅速躲进洞穴之中。
一个十二三岁的姑娘,眉清目秀的,却做一副男子打扮,脸上染了灰,几缕头发凌乱的缀在额前。
姑娘脚上的鞋不知何故丢了一只,脚底磨出了水泡,路都走不稳了,脚步踉踉跄跄的。
夜风起,吹的新叶窸窣作响,远处几声鸟兽虫鸣,叫人愈发的腿软。
她是苏州城富商陆家的小姐,名唤陆念念。
此时此刻,她本该躺在散发着淡淡幽香的花梨木床榻上,拥着比云朵还软的锦缎被褥,甜甜的入眠。
如今却要在这千里之外的荒郊野外渡这个劫,受这份罪。
哎,说来都怪那些挨千刀的山匪。
爹爹陆行要到北地巡店,她好不容易求得爹爹带她出来一次,却在要回去的路上,遭了山匪。
山匪抢了银子,抢了马车,把她也一块绑走了,叫陆行拿一万两来赎。
这条路向来太平。
隔壁梁州近来清匪患,一伙胆大包天的匪贼老窝被捣毁,逃难至此。
山匪们还没歇口气,便逮着了一只过路的肥羊,自是开怀。
他们把念念带到半山腰一座废弃的屋子外,便从马车里搬了酒肉,庆祝起来。
北地出产一种名酒叫醉霸王,酒烈而醇香,要掺在低度酒中饮用。
单独喝,再好的酒量三碗即倒。
陆家铺子的掌柜孝敬了陆行几坛子,他还没来得及尝上一口,就成了山匪们的战利品,便宜了这些山匪了。
念念被捆了手脚,丢在屋檐下,看着这群山匪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她又冷又饿,一阵风起,禁不住连打了几个喷嚏。
为首的山匪这才注意到她。
他对一旁的小弟使了个眼色:“去给他喂口水,省的死了给老子招晦气。”
那小弟不情不愿的端着自己的酒碗过来,施舍般的举到念念嘴边。
“快喝,快喝。”
一股浓烈的酒味迎面而来,念念从未喝过酒,呛的她转过了脸去。
“呦,你还挺倔。”那山匪没了耐心,蹲下身来,捏起她的下巴,一碗酒灌了下去。
念念只觉得五脏六腑烧的疼,胃里一阵恶心翻涌而上,一大口污秽之物喷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