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文点头:“相传他们以前非常野蛮,热爱杀戮,生活在地底之中,我们之间的关系不算好。”
“听起来,现在关系变好了。”秋白露坐在马车上道。
这是他们刚从纷争区经过时,捡到的无主白驹,简单装了个板车就凑合着用。
瑞文道:“我不清楚,我出生的时,我们与黑暗精灵的关系已经缓和多了,他们也从地下搬到地上阴暗的森林里居住,真搞不懂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在黑漆漆的地方生活,他们是阳光过敏吗?”
在吐槽黑暗精灵上,瑞文和秋白露有异曲同工之妙。
因此听到瑞文的吐槽,秋白露笑了笑,说了个冷笑话:“可能因为他们的皮肤是黑色的,所以喜欢黑夜。”
依次类推,森精灵是白皮肤所以喜欢阳光,生活在有树荫,但也有阳光的地方。
这个笑话有点太冷,秋白露都不觉得好笑,她只是想到就说了
但瑞文
非常配合的笑出声,附和:“或许是这样。”
“我们到了!”
从半身人的村落到森精灵驻地附近,两人日夜兼程走了差不多两个半月。
他们穿过人群密集、人烟稀少地方,见过战争,见过繁华,现在他们来到了一片森林密集、毫无文明踪迹的地方。
而在里瑞文对秋白露说到了,秋白露是有些疑惑的。
她开口道:“这里真不像有人生活的样子。”
瑞文微微笑道:“当然了,这还只是外层,我们还得再进去一些。”
说着瑞文跳上一棵高大粗壮树木的树枝,示意秋白露跟着他走。
同时狭促的对秋白露道:“如果你跟不上,我可以抱着你。”
实际上这些天的旅行,足以使瑞文知道秋白露不是没有自保的能力,相反她的各方面能力都还很出色。
至少同年龄的情况下,瑞文不可能比秋白露做得更好。
这让他忍不住感慨,人类真是一个神奇的种族。
他们有时候可以比魔族还要邪恶,比恶魔还要擅长玩弄人心,有时候又能比兽人还要勇敢,比矮人更加耐心……
人类的多变性和大基数使大多数异族难以用固定的词汇去描述他们。
面对瑞文的狭促,秋白露选择踩着树干,跳到了比瑞文更高的树枝上,低头俯视着他:“我抱你也是可以的,你只需要负责指路。”
“好吧,好吧,让我们继续前进。”瑞文举手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