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过后,天儿越发凉了。
林高氏跟傅红苕每天没什么事儿做,便做起了女红。
林高氏曾经是大家闺秀,这女红的手艺着实是有些厉害,尤其是刺绣的手段,让傅红苕叹为观止。
作为一个好奇宝宝的傅红苕,在见识了林高氏的刺绣手艺后,就缠着对方学了起来。
这可比练字什么的,有趣多了。
至于绣针刺手?
根本不存在的!
除非心不在焉,否则只要稍微用点心,那么,根本就不存在被绣针刺到的可能。
傅红苕不知道是自己天赋异禀,还是那些个大小姐天生笨手笨脚,反正吧,傅红苕学了好长时间,一次都没被刺到。
林高氏倒是对傅红苕的聪慧赞不绝口。
桃夭也跟着学,但这丫头就比较不走运了,手指头被戳了好多个针眼儿,稍微一碰就疼,但还是咬牙坚持。
春苗就表示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学这个?
桃夭义正言辞地表示,她是少夫人身边的大丫头,肯定得有一手绝活,不然的话,以后怎么压得住其他的小丫头?,
对于桃夭担心的问题,春苗则表示,这算啥,以后要是有哪个小丫头不听招呼,直接跟她说,她帮着揍人!
这思维,主打一个简单粗暴。
跟桃夭就不在一个频道。
等到第一场雪落下的时候,傅红苕的绣出来的的绣品,已经是有模有样了。
为此,可是把林高氏开心坏了,认为自己找到了衣钵传人。
“母亲,跟您的刺绣比起来,我还差得远呢!”
傅红苕可不敢骄傲。
她的绣技比起林高氏,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我这一首绣技,当初可是学了三年,练了五年,到如今都已经二十多年了,你才学了多久,有这个水平,还想一下超过我,想什么呢!”
林高氏轻笑。
傅红苕眨眨眼,愕然地看着自家婆婆,道:“母亲,那,我要多久才能有您现在的水平啊?”
“这个嘛,不好说!”
林高氏也不知道傅红苕多久能达到她的水平,“快的话,一年就差不多了,若是慢点儿,嗯,可能要三五年!”
“还好,好好!”
听到林高氏如此说,傅红苕彻底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