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我是孙更俊
——《道德经》智慧之四十四
《道德经》第四十四章云: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好了堂主人今译之曰:
荣誉与生命哪个更值得去珍爱?生命和钱财哪个更值得来拥有,荣誉和钱财的获得与生命的失去,哪个对人更有害处?太珍爱名誉一定会耗费掉许多的生命,拥有钱财太多生命也一定会蒙受到巨大的损失。知道满足就不会遭遇耻辱;知道在适当的时候停止对名和利的追求,就不会遭遇危险:也因此可以将已有的所得长久地保持下去。
我们一出生就获得了生命。如果父母决定要将我们养大,就会给我们吃的喝的,并给我们取一个名字,于是我们就成了某某某,这个某某某也许就会伴随我们一生。如果我们由于天资聪明且工作努力而享有了荣誉,就还有可能名垂青史,再过一万年人们还会时常地提起这个李白与杜甫,像提起那个秦嬴政一样。当然,如果我们的父母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不想把我们养大,我们就成了弃儿。但只要有人拾起了我们,结果也就仍然相同。父母大多是不会杀了我们的,一是于心不忍,一是那也是现在的法律所不允许的。但一旦出现了这样的事,我们就在失去生命的同时也失去了享受那荣誉的机会,虽然我们也许连那个因为“名可名”而未必“非常名”的名还没有得到。这样的父母实在是应被诅咒的。
父母为我们取名字也同这《道德经》为道取名字一样是有一点“强为之”的。取个大众化一点的吧怕与别人过于雷同;取个新鲜一点的吧一是很难,一是又怕犯了什么忌讳。据那些将取名字也做成了一门学问的人说,名字取不好是会一生都不顺的。比如有个人姓孙叫孙更俊。姓孙就已经不是什么好事了:别人都是人了他还可能是一只猴子;虽然在《西游记》里自高自大几近于狂妄,号齐天大圣并大闹过天宫,但最终还是只能去和猪在一起去给如来做三孙子,见人就先要矮下半头来;虽然在《红楼梦》里也能“子系山中狼,得志便猖狂”,到了从那梦中醒过来成了孙中山的时候,虽然是得了志却并没有太猖狂起来,六十岁也没有活到就呜呼一命上了蓬莱。但也就是因为孙中山先生太珍爱那荣誉,人类或许也会永远记住他的名字。
父母为我们取名字的目的是要将我们与他人区别开,而我们人生的目的也同样是要活出一个自己来。比他人拥有更多的钱财当然也是将自己与他人区别开的好办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那钱财不是靠坑蒙拐骗和烧杀抢掠得来的就是多一些、再多一些也无妨。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更何况有多少钱死了也带不走,还是要还给社会。即便要饱暖思淫欲也并没有什么可怕,只要不胡来得过分,都可以看作对生命的享受,最终都会对社会的进步起到推动的作用。最可恶的是有钱不花,死后剩下一大堆让子女们打起来或坐吃山空,那就已经构成罪恶了。当然要想使自己与他人区别开来也还有着其他的办法,比如通过精神财富的创造去最大限度地赢得荣誉。
再说那个孙更俊,一定是因为父亲的肚子里有点墨水想展示所以在还没生下来就有了这名字的,结果一生下来父亲就遭了殃母亲也因此而守了活寡。据某易学大师说那名字正是要克父母的,但到底为什么会克,那大师也说不出所以然。他只好自己来找。翻开古书一查,俊除了漂亮优秀是个男性之外,竟然还是东方天帝的名字,而那更又是更改的更不是更加的更,这惹下的祸当然就大了。姓名学专家说这名字不仅克父母更会克自己,不仅短命而且多病,即便长寿也会万事不顺,虽然最终会赢得一定的荣誉,也还是改了的好。但他却太珍爱那可能会享有的荣誉了,所以从没有过要去改名的念头;尤其是在网上一查,这名字在世界上竟然还是个唯一,他便像是得了理似的更坚定地要去迎接那短命与多病或长寿却不顺的命运了。为了那可能会被他享有的荣誉,他自然会耗费掉他的一生,但却是绝不会有什么吝惜的,因为那正是他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所在。也许有一天,为了这荣誉的获得,他还会做出更大的牺牲,去面对所有的耻辱和危险,但他也一样会义无反顾。他最希望的结局是让生命死在努力工作的岗位上而名字却永远留在人们对历史的回顾中。
他姓孙,赵钱孙李,孙紧跟在了钱的后面。他也喜欢钱,而且还多多益善,因为他需要。但命中注定不会太多,因为将名与利相比较他更喜欢前者;又不会欺世盗名,所以便只好独自受苦。但只要有机会,他是会更努力地去争取;因为他坚信,自己所做的事是对这个世界有益的。
他的网名是好了堂主人老猢狲。他并不反感来做一只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