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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第4页)

李丽娟摸摸闺女的头,也没了办法,人家不喜欢她闺女,她总不能强行让人家喜欢,再说她也没那个本事强迫人家叶锦豪。

“小莲,算了吧,既然知道叶锦豪不喜欢你,你就好好读书,将来找个喜欢你的!”天下之大,闺女总能找到一个爱惜她的对象。

杨小莲没吭声,她的心还没从叶锦豪身上收回来,哪里有心思想其他的人啊。不过她妈有一句话却说得对,她要好好读书,将来即便不能让叶锦豪喜欢她,起码她努力过了。将来不会遗憾,不会后悔。

……

叶锦程先是带着纪迎夏来到了京市华侨商店,来到卖女装的地方,他选了一件米白色大衣递给纪迎夏。

纪迎夏迟疑的接过大衣,这衣服虽然好看,可是白色的,不耐脏,带孩子不方便。她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叶锦程听,叶锦程不以为然的道:“小慕承有咱妈和大姐他们带,你现在最主要的是把高考准备好,别的不要想太多。去试试吧!”

纪迎夏去了换衣间,把衣服换了出来,叶锦程眼前一亮,只觉得小媳妇穿上这大衣,更加亭亭玉立了。

纪迎夏看着他惊艳的眼神,眼里闪过一抹娇羞,说道:“就这件吧!”毕竟是锦程给她选的,大不了以后抱小慕承的时候,不穿它总行吧?

叶锦程眼里带笑。小媳妇喜欢他给她选的衣服,让他很有成就感。

“锦程?”

一道迟疑的声音打断了叶锦程的沉思,他和纪迎夏同时回过头看去。王爱国和王丽华站在他们身后,神色复杂的看着他——他的腿。

王爱国几步上前,对着叶锦程的腿看了又看,松了口气的说道:“锦程,你的腿真的好了?”他到现在还有点不敢相信,毕竟没有谁比他更了解锦程的腿伤,能好简直是个奇迹。

叶锦程神色放松,眉宇间竟是疏朗,他淡然而笑,说道:“是啊,早就好了!”

王爱国心情有点复杂,以前叶锦程为了救他,瘸了腿,他心里愧疚,觉得亏欠了叶锦程。现在他的腿好了,比以前还要意气风发,他反而有点微微不自在。

他好强,权力心比较重,虽然以前经过叶锦程的点拨改正了处世原则,可经过时间的推移,与周围人的捧高踩低,他那颗刚刚变的正直的心,就慢慢的又被腐蚀了。

此时此刻,见到完好无损的叶锦程,神色坦然的叶锦程,他觉得,站在他面前,他竟感觉到了自卑。

叶锦程的疏朗大气、光明磊落衬托了他的投机钻营、谄上欺下的阴暗心理,他苦涩的而又自嘲的笑笑,问道:“在买东西吗?”

说完他看向了站在叶锦程旁边的纪迎夏,微怔,想不到叶锦程腿都好了,还是和这姑娘在一起。

他再次自讽,也是,叶锦程是谁呀,在他落难时都愿意跟着他的姑娘,他腿好了,他只会加倍的对这姑娘好,又怎么会做出那忘恩负义的事情,抛弃愿意跟着他吃苦的未婚妻呢?

叶锦程微笑着点头,神情平和,按理对于许久不见的战友,他本该是激动的,可他的情绪却没什么波动,好似面前的王爱国只是个认识的人,两人并没什么交情似得,说道:“我陪着媳妇来买衣服!”

王丽华从刚刚见到叶锦程开始,眼神就再也没从他身上移开过,自从前年在叶锦程这里受了挫,她就打算放弃他,忘了他。

可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折磨,她发现她错了,她越是想忘记叶锦程,越忘记不了。哪怕她尝试着和别人交往也不行,因为那只会愈加让她发现叶锦程的好。所以更加忘不了他。

现在他的腿好了,比以前更加英俊,也比以前更加洒脱,尤其那眉眼间偶尔闪过的温柔,更是令她心折不已。可是她刚刚听到了什么,他说,我陪着媳妇来买衣服!

媳妇!

她看向了站在他旁边的纪迎夏,她也比以前更加漂亮,更加柔媚了。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简直天造地设。可即便如此,她还是忘不了叶锦程,走上前失声问道:“你们结婚了?”

叶锦程没在意她的语气,他拉起纪迎夏的手,嘴角扬起,看了眼王家兄妹,说道:“我儿子都快一岁了!”

如果可以他想向全天下的人介绍夏夏,让所有人知道她是他媳妇。其他人再也不敢打他们的主意。

王丽华的身子晃了晃,脸色惨白,不敢置信的盯着他们两个十指相握的手,竟然连儿子都有了。

王爱国也没想到叶锦程的动作会这么快,他笑着说道:“我的儿子两岁了,有时候让他们一起玩玩。”

培养培养下一代之间的感情,如果他儿子能与叶锦程的儿子当发小,对他今后的发展绝对有帮助。

叶锦程嘴上说着是,心里却不以为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不认为自己的儿子会愿意和王爱国的孩子玩耍。

“爱国,以后有时间再聊吧!”叶锦程笑着说道,脸上没露出什么来,只要他想,谁都不能发现他的想法。

王爱国看着叶锦程手里提着的袋子,笑着问:“还要带嫂子买衣服?”

叶锦程脸上带着愉悦的笑,说道:“是啊,刚来京市,给她多买几套衣服!”

叶锦程牵着纪迎夏的手与王爱国兄妹告别后,继续逛着花桥商店,继续买衣服。

王丽华看着温柔的护着纪迎夏的叶锦程,只觉得讽刺无比,她在这里对他牵肠挂肚,他却已经娇妻幼子在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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