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对案件里的人间疾苦,好像下意识地视而不见。
女子把张三推进粪坑,还踩上几脚,是不是很泄愤?让人拍案叫绝?
可谁会留心这件事带给那名女子多大的心理阴影呢?
她不仅差点受到不法侵害,还亲手终结了一条人命。
哪怕那只是一条罪犯的人命,但对普通人而言,也是亲手杀过人了。
杀人!
多么沉重的一个词语。
但却偏偏被所有人轻描淡写地带过了,全部心神都投入在了法外狂徒张三的身上。
玩梗乐此不疲。
结合顾知书刚才所言的那些例子,的确,每个人都好像在日常生活里,会有过阴暗的念头。
但到底是什么阻止了他们真正把那些阴暗的念头付诸行动呢?
也许这就是顾知书所说的,法治精神的熏陶,以及经过教育和道德培养,深藏在人们心中对良善的美好追求。
因为我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所以当阴暗的念头诞生时,才会感到愧疚和不安。
因为我坚持了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没有受到欲望的驱使,所以我一天下来,都可以心安理得,不会纠结于自己曾经犯下的“错事”上,终日浑浑噩噩。
每个人都不是圣人,都会犯错,也会有产生过不好念头的时刻,但正是因为我们清醒地拒绝了这些恶念,所以我才能自我标榜,是一个好人。
邪恶与良善对立,法治与幽暗对立,明白法律的边界在哪里,可以让每个人更好地审视内心,去追逐良善,这才是普法的意义所在啊!
而不是拿着一本法律条文,一字一句地细细斟酌,咬文嚼字,那是律师在法庭上的工作,而并非是大众所渴望的需求。
至此,大家都已明白,顾知书要表达的含义了。
不由得都露出微笑,先前因风波所引起的一丝不快,彻底消失。
每个人都是有幽暗的,就算是哲学家也不例外,何况是区区一名律师?
当你能够洞悉人心的幽暗时,也就能理解了他们的行为动机,此时,你有两种选择。
坠入黑暗,或者,追逐光明。
顾知书并不希望自己的听众们选择前者,语重心长,于是他们读懂了他想说的话。
电台外的世界,好像一下子就变得宁静了下来。
“很多年轻的朋友在我账号底下留言,说自己时不时会陷入emo,经常会感到愤怒与抱怨。
看到一些让人愤怒的事件,就会忍不住仗义执言。
甚至因此和人在网络上开始对喷,谩骂,经常把自己气得没有胃口吃饭。
他们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是不是很不好?
我想,人的愤怒它其实是有价值的,因为如果人彻底地失去怒气,那社会可能就是死水一潭。
但是,我们不要成为怒气的奴隶,凡事都要有节制。
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悲伤、痛苦、无奈,令人丧气。但虚无会让人丧上加丧。
我的建议是,保持良善。
不要因为外界的种种不公,使自己随波逐流,放任自我的幽暗占据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