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福再被叉回来时,已经成了霜打的茄子,彻底蔫儿了。
他这一次在看到陆星辰。心中不敢有任何的不满情色。
因为他知道,一个能让他叔叔区服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你白天跟我说,你是马氏集团的人,对吗?”陆星辰冷声问道。
“大哥,他跟马氏集团没什么交情,最多也就是点头之交…啊…”
孔九话还没说完,就被陆星晨一脚踹飞了出去。
几公分的玻璃门轰然碎裂,孔九就像是倒飞出去的炮弹,直接撞到了门外的车上。
Duang……
钣金凹陷,他本人抠都抠不下来了。
孔九一口鲜血狂喷,也得亏他多年来磨练的钢铁体制,否则的话就凭着一脚至少也得要他半条命。
孔九立刻就后悔了,后悔刚才不应该给这个侄子说话。
怎么嘴就是这么欠呢?侄子的命有自己的命重要吗?
这一定是习惯了,是我下意识所为。
“我操,竟然敢对九爷动手,兄弟们弄死他!”一个大个混混,突然挺着西瓜刀大喊。
“不…不要啊…”孔九嘶声大叫,想阻止这次冲突,但为时已晚,他手底下的那群人已经冲了上去。
这群王八蛋是要害死老子吗?
陆星辰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来的好。
他抬起一脚便将冲在最前的那个大个混混踹的倒飞出去。
哐当一声,撞塌了一片花盆。
然后回身又是个嘴巴子,打的两名混混倒飞出去摔在地板上,撞出垮塌般的巨响。
宾馆老板和那几个服务员小姑娘,看的目瞪口呆,战战兢兢。
他们没想到陆星辰竟然这么厉害,可以一个人干一群人,而且还是空手对付人家拿着刀的。
这是什么样的武力值?恐怕只有电视上演的那种玄幻般的武侠片才能做到吧。
同样感到震惊的还有孔九。
他之前之所以肯认陆星辰做大哥,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鹿五爷认了陆星晨做大哥。
鹿五爷的能力他再清楚,能让鹿五爷。认做大哥的人必然也是非常有本事的。
只不过他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一个这么有本事的人。
他手底下的那些混混他最清楚。
虽然比不上武林高手,但却个个是好勇斗狠之徒。
如果跟普通人打架,绝对都是以一当十的主。
即便是跟其他的混混抢地盘时,也至少能做到以一当三当五。
可现在四十多名混混,竟然没有一个人是陆星辰的一合之敌。
只见陆星辰全打脚踢,每一次出手都绝对会倒飞出去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
这些人在陆星辰手中就好像是羽毛一样,没有任何重量。
而打过架的人都知道,打架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耗费体力的运动。
可陆星辰好似是越战越勇,越打越有力气,这完全不符合科学常理呀。
妈呀,我究竟是得罪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让他把你多嘴,挨打也是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