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糖色,最重要的是火候,但凡多上一秒,糖色马上发苦,这一锅肉自然也就废了。
而沈军前世走南闯北,出国狩猎,早已练就了一手绝佳手艺,自然不会出现这么小的事物。
梅花肉被他捞出,控干水分后依次下锅。
随后葱姜大料,香叶白芷尽数入锅,不多时,锅中香气便是升腾而起。
沈军颠勺三两下,把香料味道完全激发之后,端过暖水壶,倒入热水,直到与肉平齐。
他没有给肉煸油,也是因为自已用的是梅花肉,并非三层五花。
所谓梅花肉,肉质比五花好,肥肉同样也比五花少,到后世的价格,更是超出五花一倍有余。
沈军跟冯舒他们,过得日子也不是非要肥肉不可,就算身世最差的沈军,心理作用加上之前几顿之后,他也没有那么缺油水,自然更是喜欢瘦肉。
稍稍倒了点酱油提鲜,沈军把锅盖盖上,慢慢焖煮。
红烧肉这东西,在没有高压锅的时候,至少也要一个钟头,算是一道极其杀时间的菜。
他索性回到屋子里,给56半保养起来。
这是沈军日后的倚仗,他自然是极为用心。
当他擦完枪油后,院子中传来陈爱民的声音。
“沈哥,出大事了,快开门。”
沈军把枪挂好,三两步走了出去。
正是分完肉之后,在村里闲逛,享受着村里人吹捧恭维的陈爱民。
不过他现在却是脸色苍白,额头上尽是冷汗。
“咋了?”沈军快走几步,搀扶住腿脚松软的陈爱民,安抚道,“先喘气,大口呼吸,剩下的事等会儿再说。”
冯舒也是听见动静,诧异的走了过来。
“呼哧,呼哧。”喘息好久,陈爱民才是镇定下来,挣脱沈军的搀扶,两手拄着膝盖,“村里出大事了。”
“啥大事?”沈军好奇问道,他不明白这年头信阳屯还能有啥大事,竟是让陈爱民如此惊恐。
地里是人工耕种,又没有机械,这会儿也是秋天,山里野兽不可能下山,照理说最可能出的事就是扒灰踹寡妇门。
可这种事,对当事人算是噩耗,可对吃瓜群众而言,悲哀的同时也算的上是一种谈资。
能让陈爱民这样子的,除非是出了人命……
“王大赖,王大赖他快不行了。”陈爱民面色苍白,脑海中似乎回忆起当时看到的场景,言语颤动。
“王大赖?”沈军搜索前世记忆,可根本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他确认道,“他本名叫啥?”
虽然他前世在这里待过不少时候,可村里人提起本名他能记住一二,冷不丁说个绰号出来,他当真回想不起来。
“本名?”陈爱民张了张嘴,面容些许呆滞,随后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听他们都叫他王大赖,沈哥你听我继续说。”
“嗯。”沈军点了点头,这年头绰号当本名倒是让人有点出乎意料,他诧异片刻,索性继续听陈爱民讲述。
“当时我在大队部跟人聊天,一对父子就抬着个人走了进来,借车去镇医院。”陈爱民回想着,“我没敢细看,就是看见血流了一道,被抬着的那个人脸上全是白的,就跟死人一样。”
沈军深深吸了口气,他示意冯舒赶紧回去,待她乖巧回屋后,沈军才是继续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