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们看,街道上怎么有只哥布林啊?”
“真的唉,长得好丑!”
“这只哥布林还会穿衣服唉……”
随着太阳缓缓升起,霜港镇清晨的雾气缓缓散去,市民们三三两两地从家中走到街道上,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令人震惊的是,一只哥布林竟然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走在街上!
它穿着一件紫色的丝绸马甲,外面罩着厚实的皮毛大氅,最显眼的当然是那顶华丽的帽子:那一顶用各种颜色的布片、羽毛和小宝石拼接而成的帽子,珠光宝气,无比奢华。
正是由于这身装扮,市民才没有第一时间四散而逃,反而用惊奇的眼光打量这位不速之客。
方不孝孺走进一家临街的杂货铺,随手拿起一柄小短锤看了看,店主弗拉迪斯瞪大眼睛,震惊地看着这只哥布林走进了自已的店铺。
天呐!那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哥布林,按照霜港的习惯,这个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向治安官报告,同时疏散市民,必要的时候甚至应该拿起武器保卫自已的家园。
可是眼前的这只哥布林看起来和其他哥布林不一样,它看起来并不野蛮,也不像故事里说的那样残暴。
它穿着华丽的衣服,光是那顶帽子的价值,看起来就比自已整个店铺还要昂贵!
在这种情况下,弗拉迪斯陷入了犹豫之中,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试探着开口:
“这只……这位……呃……”
方不孝孺将小短锤放回货物架上:“叫我方不孝孺就好。您怎么称呼?”
弗拉迪斯仍旧显得很吃惊:“方不孝孺先生,我叫弗拉迪斯,您是一位哥布林吗?”
方不孝孺脱帽致敬,向着弗拉迪斯微微欠身:“是的先生,如您所见,我是一名如假包换的哥布林商人。”
弗拉迪斯大惊:“哥布林当中也有商人吗!?”
方不孝孺嘴角勾起一个弧度,知道自已的计策成功了。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如果直接上街,穿着营地里的兽皮衣,估计民众看到自已以为魔族打进来了,不逃才怪。
因此必须要换一套衣服,于是方不孝孺来到霜港后,要求阿塔尔为自已准备了一套华丽的服装。
哥布林的身材相对于人类来说太过矮小,好在阿塔尔那边有一些适用于贵族儿童的服装,方不孝孺借此摇身一变,看起来就像个上流人一样。
果然,弗拉迪斯被方不孝孺的扮相镇住了,没有呼叫治安官,也没有驱赶方不孝孺,反而带着一些微妙地讨好:
能穿得起这身衣服的人——甚至不是人!都不是他这个小小的店主得罪得起的。
方不孝孺敲了敲货架上的商品:“哥布林当中当然有商人,就和你们人类当中有商人一样,这有什么奇怪的?”
弗拉迪斯支支吾吾:“抱歉,方不孝孺先生,我并不想冒犯您……可是我听说哥布林贪婪又卑劣,狡猾而善于欺诈,甚至特别喜欢劫掠人类妇女……”
方不孝孺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先生,这是对哥布林极大的侮辱!我们是善良勤劳的种族,即便在外貌上和人类有一些区别,也绝不像您说的那样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