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阳气,也可以说是精气神,越是阳刚信念坚定的人,阳气便越足,反之亦然。
像什么“水果凉凉”“糖果甜甜”之类的,已经被划分为阴柔的行列,浑身承载着的阳气,就寻常的孤魂野鬼轻轻一吹,就散了。
而像保家卫国,惩凶除恶的执法者、军人们,浑身阳气就会化作金光覆盖全身,有着驱邪辟恶,震慑凶煞的作用。
人往那一站,方圆十里之内,孤魂野鬼莫敢来!
这也是为何军队、执法局里并没有发生过灵异事件的原因。
哪有鬼敢去啊。
这得多勇啊。
而此刻。
吴明就处于这样的情况,保卫人民的强大信念,即使胸口肋骨已经骨折,但浑身承载着的阳气,也如烈阳般灼灼不熄。
“啊——!”
金光爆闪,晃得刚袭至吴明跟前的刀疤眼都睁不开了,但紧接着,扑面如火浪般的炽热,顿时烫得他惨叫一声,连连后退。
黑暗中,他半人半鬼,表面如角质层般的肌肤,散发着火烧般焦灼的味道,刺鼻难闻。
他却不管不顾,只直勾勾的盯着艰难站起身来的吴明,血色的瞳孔已经快要压制不住贪婪了。
阳气!
古扎有记载过,人类的阳气,对它们鬼祟即是毒药,也是大补。
要是能吃了他,它的实力绝对能更进一步!
看得出来,对于身份的转变,刀疤适应的很快,心里仅存的人性已经彻底消失。
“我…我这么厉害了?”
刚站起身来的吴明,还没反应过来,就听一声惨叫,然后眼前一花,那道如鬼般血色的身影没了踪迹,人都傻了。
他也没感觉到自己究竟哪变得厉害了啊。
怎么虎躯一震,敌人就败逃了?
就在他发懵的时候。
黑暗中,传来桀桀诡笑。
“美味,实在是太美味了。”
“你没逃?”
吴明诧异望去。
“?”
沉默。
是现在的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