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间没找到座位,钱欢便端着碗坐在楼梯口猛炫,这个黑色的面包口感很好,微甜,钱欢吃了一个,感觉意犹未尽,又回厨房拿了一个。
方过林一下楼,就看到钱欢坐在阶梯上吃饭。
由于他一只手受了伤,只能把粥先放在楼梯上,大口吃着黑面包,而面包有点干巴,他想喝粥,手上又拿着面包,没法端起碗,于是他往下挪了几个阶梯,让粥和自己的头差不多高,就这样趴在楼梯上喝了起来。
“说你是狗腿子,吃饭都跟狗一样趴着。”方过林的餐桌就在客厅,看着钱欢吃饭的场景,真是让他倒胃口。
“刘妈。”方过林将还在打饭的刘妈叫了过来。
“给他弄个桌子,家里连张桌子都没有吗?趴在地上吃,跟狗一样,像什么话。”方过林脸黑的跟炭一样。
刘妈刚才在打饭,一个没注意,谁知道钱欢端个碗就出去了,大户人家,就注意个形象和脸面,而钱欢这吃饭的姿势,确实太不雅观了。
员工吃饭的厨房和方过林的私人厨房是分开的,而且员工也只能在规定的房间吃东西,可钱欢哪懂这些,上次他来这的时候,还是坐在客厅和方过林一起吃饭的。
“你嫌我粗俗你就让我走啊,欠你的钱我会还的。”钱欢吃的正开心,被方过林这么一说,心里也有些不爽。
看着钱欢嘴角还有残留的粥,以及被面包染黑的嘴唇,方过林一阵恶心加反胃,早餐也不想吃了。
“你照顾他,顺便教一下他礼仪,方家不养废物,更不养傻笔。”方过林指了指一旁的刘思燕说道。
“吃饭都这么令人讨厌,真恶心。”方过林松了松领口,便径直离开。
钱欢被怼的狗血淋头,此刻还是趴在楼梯上的他,非常的尴尬,最后还是刘思燕将他扶起来的。
“你之前是不是来过方家,我感觉你有点眼熟。”刘妈看着钱欢,感觉有些印象。
“嗯,我前几年来过。”钱欢擦了擦嘴上的残渣回道。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少爷那个同学,叫什么欢,是吧。”刘妈一拍手,突然记起来了。
“对,我叫钱欢。”钱欢摸了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有一次他来方过林家,打碎了一个花钱,碎片还把刘妈的手割伤了。
刘妈是个非常好的人,她见钱欢受伤,也没给他安排什么活,就让他拿个水管浇浇花,这在别墅里,是最轻松的工作了。
说白了,这里的活一个人就能干完,但是很累,但七七八八的佣人保姆加起来有十来个,分配一下基本上没啥工作量,都在磨洋工。
钱欢估算了一下,光是请这些人,估计一个月就得十来万,奢侈,方过林的生活是真的奢侈,反观秦风家,除了秦总和林总,就一个阿姨。
或许这也是方过林孤僻的原因吧,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爸给他的只有钱,只有冷冰冰的物质。
而秦风呢,一家人和和睦睦,有父母的关心和疼爱,他才没有那么多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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