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持续了七八分钟,空气里弥漫着两人粗重的喘息声。
路灯下,汗水顺着他们的脸颊滑落,在水泥地上砸出一个个深色的圆点。
马疯子的动作开始变形,那股子蛮劲少了几分章法,更多的是靠一股狠劲在支撑。
他的白色背心已经被汗水浸透,紧贴在肌肉虬结的身体上。
朗安的呼吸虽然也有些急促,但步伐依然沉稳。
在体能的较量上,他明显比对方多了几分余裕。
马疯子知道自已必须速战速决。
又是一记凶狠的冲锋,他想故技重施,用那招屡试不爽的摔跤绝技。
可这一次,他的动作里少了开始时的迅猛,更像是在孤注一掷。
朗安眼中闪过一丝精芒。
他等的就是这一刻!
马疯子的手刚刚触到他的衣领,他就借着对方的力道往后一仰。
在外人看来,这个动作近乎自杀式的冒险,可实战经验丰富的人都看得出,这是在借力打力!
马疯子重心不稳的瞬间,朗安的右腿如同出膛的炮弹,精准地轰在对手的肋下。
这一记马伽术的反击,直接让马疯子在空中失去了平衡。
他的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全场寂静!
马疯子试图爬起来,却发现自已身体如同散架了一般,水泥地面给予了他致命一击。
朗安站在他面前,眼神平静得可怕。
在道上,每一个响当当的名号背后,都是一场场血的较量。
马疯子能在南城的地面上横着走,靠的就是一次次搏命换来的威名。
可江湖也不是没有弯道超车的路子。
想一战成名,要么像发了疯的野狗一样厮杀出一条血路,要么就挑一个已经成了气候的人物做对手。
赢了,你就能顺势而起。
输了,就只能成为他人的垫脚石。
杨鸣当年在纳市获得“包厢战神”的名号时,靠的是不要命,不过即便如此也没有让他名气大增。
真正让他名动一方的,是为花鸡讨回公道,在夜色中解决了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