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嘉含笑点头。真是蠢笨。
买完了书,苏娇怜与陆嘉又去了衣饰铺子。
苏娇怜提前在铺子里给陆嘉定了一套头面,今日正好来取,顺便看看可有什么不足的,也好及时改。
铺子里衣裳首饰俱全。苏娇怜趁着陆嘉试戴头面的时候看中了一双绣花鞋。
“姑娘真是好眼光。您瞧这上头的珍珠,就是全天下都寻不出第二双来。”
苏娇怜看一眼那镶嵌在绣花鞋头的一双半颗乳白珍珠。一只绣花鞋上镶半颗,豆大浑圆,确非凡品。绣花鞋面以藕粉缎面而制,侧边绣着两只捣药玉兔,那白珍珠就变成了浑圆白月,捣药玉兔仰目望去,神态憨憨,十分喜人。
苏娇怜确实喜欢。
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苏娇怜当即便准备要了,却不防那掌柜的道:“不知姑娘是何鞋码?我这鞋做的刁钻,一般人可穿不上。”故此这般好的鞋,才会到如今都没卖出去。
这脚胖的不行,脚太瘦也不行。脚大不行,脚太小了又不行。偏要那骨肉均匀,侬纤得宜的才可。最好还要肤白如玉,才能衬出这缎面的藕粉嫩色。
那掌柜的又道:“这鞋若姑娘能穿上,便是送给姑娘都行。万物皆有灵,姑娘若能穿上,便是与这鞋有缘。”
苏娇怜拿起那鞋,小小巧巧一只,巴掌大小,好似是她的鞋码……
“我试试。”
苏娇怜拿鞋去了里间,褪下旧鞋穿上,果真一脚刚好。
乳白的珍珠散着温润玉色,捣药玉兔掂着脚儿,正憨态可掬的仰头瞧着她。绣面周身满是清丽绣纹,触手绵软舒适,穿在脚上十分贴合,就似合该是她的一般。
只是她这脚突兀比原先小了那么多,又纤细了许多,穿着这鞋出去难免会惹人起疑。不过好在女子裙长,只在行走时偶露出一小片鞋尖,应当瞧不出来。
那掌柜的见苏娇怜将这鞋穿上了,面色大喜,当即就打包把它送给了苏娇怜。
不要白不要的东西。苏娇怜不再犹豫,直接提溜着走了。
日落时分,苏娇怜与陆嘉回到英国公府。
她先将那捆书置在了梳妆台下头的小柜子里藏好,然后神色欣喜的换上那双新买的绣花鞋,颠颠的在屋子里头奔了一圈。
果然还是合脚的鞋最舒服。天知道她穿原身的鞋走路都怕什么时候就掉了。
穿着新鞋,闻着隔壁院子里头传来的栀子花香,苏娇怜准备饭后溜达一圈。
这栀子花园苏娇怜去过数次,晚间并不会有人,所以她径直就提着灯笼去了,也没唤小牙跟着。
白日里来时,那栀子花望如积雪,香闻百里,十分震撼。一到晚间,事物模糊,氤氲灯色下,栀子花细腻甜香的味道由四面充斥而来,不似木樨花般呛鼻,香的很是合人胃口。
但是今夜,这香味中却莫名多出了一股铁锈腥气。
当苏娇怜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她只感觉自己脚踝黏腻腻的似被什么东西箍住了。
“啊……”苏娇怜猛地惊叫起来,下意识往下一踩。
脚底软绵绵又硬邦邦的不知踩到个什么东西。
苏娇怜手里的灯笼落到地上,错眼间,她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男人。戴着半边银制面具,露在外头的肌肤苍白一片,身上的血腥气被栀子花香覆盖处,树影参差间,借着花枝繁茂,掩藏了踪迹。
陆重行?别以为你戴了个面罩我就认不出来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