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珠喝了一杯酒,心情逐渐平静下来,“明天,我就要给这个人答复了。你给我点建议,我现在脑子里乱成一团麻,这件事我还没跟人说过。”
这个男人叫叶慕,是朱珠一个月前在“K歌之王”里认识的,闺密的男友带来的。
叶慕是温州人,当时他来上海看车展。
那天大家的情绪都很高,但叶慕却一直坐在沙发的角落里摆弄手机,安静得好像一只猫。
朱珠极少见到在这么high的气氛下,在有这么多美女的环境下,依旧还能如此镇定内敛的男人,他显得相当不合群。
怀着好奇心,朱珠仔细地打量他,发现这个男人长得竟有几分像余文乐。当时,叶慕恰好也抬起头来,目光对视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闪烁着细微的光芒。
那一瞬间,好像有电流穿过朱珠的身体,她从来都未曾有过这种奇异的感觉。后来,她一直有意无意地往那个方向瞟,眼神甫一接触却又立即闪躲开。
叶慕整晚都没有喝酒,据说他是个素食主义者,热爱长跑,从来不碰酒精。
只是三巡过后,朱珠照例又喝高,于是打算早走。叶慕突然站起身来,坚持说要送她。整个晚上,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言语交流,但是朱珠却一点都不觉得唐突,反而觉得,这应该就是注定的剧本。
坐在叶慕的奔驰车里,虽然叶慕依旧沉默,但朱珠感觉整个人都被他的气场完全包裹住,瞬间就酒醒了。她感到自己身体很僵硬,而叶慕的面容却很温柔,像车窗外的旖旎夜色一样温柔。
听到这里,我打断她说:“我只找到两个关键词,余文乐和奔驰车。”
朱珠老脸一红,啐了一口,“你懂个毛线,老娘我一把岁数还看重这些吗?”
我调笑道:“是啊,都一把岁数了,还玩少女怀春这一套?”
她撇了撇嘴说:“你见过我在哪个男人面前会这副样?好奇怪,原来一见钟情是这样。”
我笑了笑,世间终究一物降一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克星。
第二天,他们心照不宣地开始约会,但是朱珠却忘了告诉叶慕,自己已然有了婚约。
叶慕很安静,话真的很少,他不喜欢喧闹的地方。于是,他们在IAPM吃完午饭看过电影,就手牵手沿着陕西南路闲逛。路过一家叫“汉源汇”的书店,叶慕在落地窗前驻足良久,他说很喜欢里面的装饰格调。
接下来,朱珠陪着叶慕在里面坐了两个小时,从来不翻书的她,竟然也不觉得无趣,从来不爱咖啡的她,竟然也喝得有滋有味。原来,和一见钟情的人在一起,会这么有意思。
晚上,叶慕坚持要陪朱珠去喝点酒,他说这是欠她的,他们去万航渡路附近的TZHouse。暧昧的气氛中,叶慕轻抚朱珠的脸,“为什么你总能揣摩到我的喜好呢,很少有姑娘能做到。今天的午餐、电影、书店,乃至这间酒吧,我都真的很喜欢。为什么我没能早点遇到你?”
那一瞬间,朱珠觉得心里痒痒的,整个人好像都要融化。
朱珠说:“阿光,我只是想尽我所能地对他好。上海的春天实在太短了,短到一个眨眼也许就酷暑难当。而执手相恋的回忆又实在太少,少到一个转身就有可能两两相忘。”
当时,朱珠和阿迈正好在冷战中,于是,她几乎每一天都和叶慕待在一起。
但是到了晚上,和阿迈、叶慕同时聊微信的时候,朱珠还是会刻意先回阿迈的,她依旧希望阿迈拥有优先权,这可能是一种潜意识的补偿。但是,她越是这样做,心里的欲望膨胀得就越厉害。
朱珠说:“阿光,我深知不该和叶慕继续纠缠下去,却又无力抽身而出。叶慕温柔的语调,像毒品一样蛊惑着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他好像拥有一股特殊的力量,能够治愈我焦躁的情绪,在他面前,我天真乖巧得像个孩子。”
朱珠神情痛楚地将头埋在长发里,“好辛苦,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不安定感和不可预知性,我觉得心里好空,但又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幸福,真的很矛盾。”
不久之后,叶慕将要离开上海,朱珠又变得焦躁冷漠,忍不住冲他发了脾气。可是,当看到叶慕脸上的怜爱和不忍,朱珠又追悔莫及。
朱珠说:“我真的很讨厌自己的无理取闹。我知道我神经质、脾气臭、没城府,动不动就翻脸,可是我多希望有个人能包容这一切。”
离别的时候,他们俩漫步在滨江大道上,叶慕突然紧紧抱住朱珠,用深沉的声音问她:“你愿意跟我走吗?”
朱珠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重重地跳动了两下,然后温热的眼泪不由自主地顺着脸颊流下来,但是,“我愿意”就是说不出口。
虽然只是三个字,分量却真的太重了,重到可能要押上这一生一世做筹码。
看到了朱珠眼中的犹豫,叶慕缓缓松开双手,轻轻撩拨她的刘海说道:“两周后,我会再来,晚上八点我还是在嘉里中心的Calypso等你,你带我去的地方中,那里是我最喜欢的。”
然后,是浅尝即止的亲吻。
叶慕褪下手表塞在朱珠手里,“如果你来不了,那么,就当留个念想吧,这只手表陪了我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