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圆历1512年。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四年的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
洛笛和艾蔻每天都坚持着锻炼,没有一天停歇过。
现如今,九岁的艾蔻已有一米五之高,经过长时间的锻炼,原本白皙的皮肤变为小麦色,健康而又充满活力,精致的五官加上略显稚嫩的面孔,让人眼前一亮。
四年的时间,虽然艾蔻依旧是个小女孩,但她的实力已然不同往日。
单独对战几匹恶狼已不在话下。
再加上洛笛有意无意的教导,让她蒙住双眼躲避攻击,艾蔻的反应力以及感知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虽不至于使用见闻色,但也略有感悟。
只要一直这样练下去,再加上某种契机,她也许就能初步掌握见闻色了。
与之相比,十岁的洛笛更显出色,一米六五的身高,匀称且恰到好处的身材,俊秀的五官搭配上有神的眉眼,妥妥的小帅哥一枚。
经过四年的长期研究与开发,洛笛基本上把恶魔果实的力量熟悉透彻了。
一些以前不清楚的东西也被他弄明白了。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
当初,原身死亡之时,恶魔之力确实离体了,但刚离了一半却因为他的到来硬生生的拉了回来。
也就是说,有一半的恶魔之力留在了躯体里,另一半却与他的灵魂融为了一体。
他可以释放灵魂中的恶魔之力,呈现出第一次见到的能量体形态。
这部分的恶魔之力继承了恶魔果实的弊端,也就是惧怕海水。
而,当他释放出那部分的恶魔之力时,他本身便就不会惧怕海水了。
这一点洛笛是尝试过的。
当然,弊端也是有,维持那道能量体外化需要消耗大量的体力,本体死神化的实力也会大打折扣。
洛笛给能量体起了一个名字,恶魔分身。
第二点,当恶魔分身完全回归本体时,那一瞬间会产生灵魂威压,效果类似于霸王色。
除此之外,还有见闻色的效果。
经过不断的尝试,现如今就算不通过恶魔分身,洛笛也能主动触发。
姑且可以说是他初步掌握了霸王色与见闻色。
第三点,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
死神之镰击杀敌人时会给宿主反哺能量,强化身体。
这四年来,洛笛不断的击杀戈拉森林中的野兽,身体素质飞速增长。
如今,即便靠着身体强度,他一拳都能打死一头老虎。
强悍的身体促使他锻炼起了双腿,更为注重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