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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血色的印记(第3页)

可是……

“谢谢村长大叔跟里正叔,还体谅我跟博明的苦楚,实不相瞒,昨儿那一场大雨,叫我跟博明差不多一夜没睡,家里连没有一处干爽可落脚的地方,这眼看着雨季来临,小熹还寻思着,这今后的日子可眨着过呐。”

冷小熹说完,从兜里掏出二两银子来,“村长大叔,如果那场院真的没人住,小熹还真有此意,租住在场院里。”冷小熹说到这里,抬眼看了看季博明。

“博明,我们也不能让村长为难是吧!不如,这二两银子就当做我们交的房租。”

季博明闻听冷小熹这样说话,又见冷小熹心急的样子。

心中涩然,村外的那个看地的窝棚实在不是长久住人的地方,既然小熹要如此,他有什么理由反对。

季博明见自己媳妇,明事理的拿了银子出来,赞许的浅笑了道:“你要怎么都可以,随你。”

春兰安静的坐在一边,无声的吃着东西,闻听此话,眼再一次的落到季博明的身上、脸上。

当季博明的那句,“你要怎么都可以,随你。”让她心温热的同时,懊悔跟愤恨同时袭来,眼睛顿时湿润了。

春兰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差在了哪儿,让季博明那么的不待见自己,她跟丑媳妇相比,哪儿不如冷小熹了。

是自己不会干活?还是自己长相不如丑媳妇儿。

冷小熹她哪儿好了,她嘴歪眼斜的,她哪儿比自己强,怎就那么的有福气,叫季博明这样如此的待她。

“我吃饱了。”春兰气恼的丢下手中的饭碗,赌气进了屋。

马大脚见外甥女变了脸子,自是心疼,也放下了碗,道:“俺也吃饱了,朝英,菊花、博明小熹你们慢用哈。”

李大志斜睨了一眼自家的媳妇儿,打起了哈哈,道:“女人家家的就是麻烦,咱们吃咱们的饭,别管。”

冷小熹跟季博明在村长家吃了饭,冷小熹跟季博明告辞回家。

村长把那二两的银子交给了里正处理,里正拿了银子。

“没想到,博明媳妇这么的明事理,正好村上的账上也没甚么钱,新媳妇儿拿了银子,能堵住那些人的嘴了。”

回家的路上,季博明道:“你租了那场院,是不是有啥打算?”

冷小熹见季博明这么问,笑了,看来,什么都瞒不了他的眼睛。

“博明,你知道我爹娘在冷家过的啥子日子,我想,把他们接出来一起生活,再说,我也想着,那场院的地界好,又在村子的中心,我们能不能开一间杂货铺,这样也方便村民买点啥方便,我的家人也能赚点银子糊口。”

“小熹,你这样的想法极好,我怎么就没想到?”

季博明的神色表明,他对于小熹的想法并不抵触,这叫冷小熹的心上一下子轻松了不老少。

两个人回到了家里,天边已经飘了晚霞,冷小熹没有进屋,而是直接去了房后,想着把吊在溪水上的肉,拿回来切好,入了味。

季博明见小熹去了房后,自然知道她的心思,便紧跟了过来,想着拿了竹子多削一些的竹签,明天好用。

不想,二人来到房后,泥地上有一串的血色印子,那滴滴答答的血印子顺着房子延伸到了房前。

季博明在队伍上五年,对于血迹有着特殊的敏感,而医生的天性使然,冷小熹更是对血液有着超乎寻常的敏感。

两个人瞪圆了眼睛,瞧着地上那两串的血迹,抬头互相看了一眼。

冷小熹的眼睛最后落到那树下,这一看,她发现地上的草叶上更是血迹斑驳,她削尖了的竹尖上那血迹更为的惹眼。

“怎么回事?”季博明看着冷小熹。

“我怕是有野兽吃了肉,所以,在地上埋了竹签。”冷小熹忐忑地说着,顺了血泼般的印子往前走出了几步,惊呼!

“博明,你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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