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玲谈恋爱时,感到特别幸福,对婚后生活满怀憧憬。原因之一,当时的男友,现在的老公,烧得一手好菜。每次到阿玲家,他都要大显身手,令全家大饱口福。后来阿玲才知道,原来他特意花了大半年时间钻研菜谱,暗地里在家练习纯熟,很费了一番工夫。至于自己的手艺,阿玲则一脸惭愧。头一次在男友家中做菜,一盘炒豆腐干,油只放了两滴,盐只放了几粒。菜端上桌,男友的父母连同妹妹们都是浅尝辄止,连她自己也觉得难以下咽。倒是男友专拣此菜猛吃,还一个劲儿说:好吃,好吃!一副呆头呆脑的模样,惹得妹妹们偷笑,弄得阿玲很不好意思。
婚后一段时间,老公下厨的时间不比阿玲少,还经常教阿玲怎么烧菜才好吃。这样一来,事情慢慢起了变化。演变到如今,完全是阿玲下厨,老公连锅铲边儿都难得碰一回了。每次请客吃饭,朋友们赞扬阿玲的手艺时,他都要洋洋得意地自吹自擂一番,说这手艺是他教的。阿玲知道老公背着自己也经常向朋友们吹牛,讲他训练老婆做菜的经验后,觉得自己上了第一等的大当,免不了要细究个中的缘由。
细细想来,家庭内部的分工,也可以用经济学理论来解释的。两百多年前,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鼓吹分工和交换不遗余力。他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里说:一个国家应该进口那些别人能以更低成本制造的东西。
比如,法国人能够以远为低廉的成本酿造葡萄酒,英国就乐得进口他们的酒,非要自己酿造是愚蠢的。自然,这个分工的道理,对阿玲和她老公也适用。既然他厨艺远胜于自己,就该他下厨才是,非要我去做菜岂不同样愚蠢?对于阿玲来说,斯密真是个大好人。可是大卫·李嘉图就可恶得紧了。他在《国富论》问世40年后,出了本书叫《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这本书声称,斯密说得不对!分工和交换要看比较优势,而不是斯密老儿说的绝对优势。老公烧菜比阿玲好,这没错。可他的时间用在挣钱和事业上,更比炒菜金贵万倍。而阿玲自己则是一份闲差,在家的时间多,所以就在这上面有比较优势,所以就该阿玲烧菜。这就叫做“比较优势原理”。
现在大家都公认,李老头儿的理论是对的。于是阿玲开始憎恨大卫·李嘉图起来!
自己和老公,就那么一点点时间价值差别,便造成了婚前婚后角色的颠倒错位。错,错,错。当初读书,怎么就没留意李嘉图的理论呢?如今木已成舟,生米成熟饭,不得已只好安下心来,老老实实摆弄我的瓢盆碗锅。
但比较优势还只是分工的起因。分工之后,它还会因专业化投资而加强,甚至绝对优势也会因专业化而改变。一般人眼里,投资好像就是大把金钱的投入。但在受过经济学训练的人看来,像阿玲用来提高厨艺的时间和精力,更是不折不扣的专业化投资。如今在家,自己,儿子,包括老公,都更喜欢吃阿玲烧的菜。老公早就自叹不如,不敢在阿玲面前夸耀炒菜的手艺,更不敢跟她比试了。好像这也是亚当·斯密提出的一个基本原理:技艺随着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间而增进。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花时间提高炒菜技艺,自然减少了提高挣钱技能的时间。更何况,阿玲成天琢磨的,只是怎样做菜才符合老公和儿子的口味。比如,儿子吃面喜欢放醋,老公闻到面里有醋味儿就反胃。老公吃炒鸡蛋喜欢嫩嫩的,做法最好是等油烧得滚烫,熄掉火,然后再放鸡蛋,最能吊老公的胃口。如此这般的知识,得一点一滴积累,耗心耗时,颇为不易。
可问题在于,阿玲耗心耗时积累的这些知识(学名叫“人力资本”),照顾的仅仅是老公和孩子的特殊口味,一旦离开他们,便没什么太大的用场。而先生呢,有了阿玲操持家务,相对地腾出了更多时间培养挣钱技能,扩展他的事业基础和关系网。这些东西的价值,离开了阿玲和这个家,不会降低分毫。
这就是专业化带来的问题。阿玲的专业化投资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只在自己和老公的这个特定婚姻关系中有用,离开了老公,离开了这个家,就会大大贬值。这种形式的专业化投资,在经济学里,叫作“关系特定的投资”。而老公则不同。他的投资,从社会角度看,当然也是专业化,不过却不是关系特定的,到哪儿都一样管用。最要命的是,这投资的价值,跟有没有老婆,没多大关系。
这更让阿玲感到不平。怎么自己和老公之间,经过交换和专业化,结果却变成我必须依赖他,才能从我的投资中获益,而他,却不必同等程度地依赖于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的地位变得如此不对称了?回想当初谈恋爱的日子,两人的地位是何等的对称平衡!我不靠他,他也不靠我,两人互不依赖,既独立又平等。然而平等而自愿的交换,互利互惠的专业分化,却蕴藏着令人很不舒服的前景:对方随时可以用出走作为威胁,对你予取予求。你对他的单方面依赖,使他有能力敲诈走你投资的全部利润。如果这就是现实,有人愿意做这样的“傻客”吗?自然,这世上的人都很聪明,很少人会选择做傻客。如果没有办法保障投资利润,大多数人宁可不作专业化投资,不要专业分工的利益。如此则人人受损。像某些女权主义者倡导的那样,坚持独立,拒绝分工,但那恐怕无法享受到家庭生活的甜蜜、温馨和幸福,最多不过得到一点性爱的满足而已。这大概不是普通人想要的。那么,怎样保障我们的专业化投资呢?建立牢固的爱情纽带,便是法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