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嘛!
当然是徒手才有那种快乐。
另外确实看金大他们吃着不方便,所以顺手都给撕了下来,骨头送给熊二,直接来一个毁尸灭迹。
倒也是撕完了以后,林琛才有空尝尝刚刚的腌笃鲜。
透明的锅盖揭开,水蒸气顺着落下来,溅落汤汁里面,冲刷出一道不同的颜色。
当然,冲刷得尽颜色,却冲刷不尽那味道,在时间的烹饪当中,早已解决这个小问题。
无论是腊肉还是鲜笋,早就入味儿到了最里面,但要是在汤汁里面翻滚裹一下,恐怕得到的只有一口极致咸鲜!
配上一大碗白米饭,从头到尾都是味觉的盛典!
牛·逼!
当第一口米饭混合汤汁吞进去肚子里,林琛禁不住给自己竖起来大拇指。
虽然吃的都是食材本味,但这样的鲜,着实让人惊讶甚至是惊吓。
夸自己一下不为过呗。
稀里哗啦一大碗米饭下肚,又是几口腊肉鲜笋的浓郁,整个人那叫一个——
一本满足!
绝了。
至于剩下的菜,确实有几个大胃王在,纯纯没有任何剩下的道理。
要真剩下的话,还真就是对自己厨艺的不自信了。
诚然——
主要功劳在于那一份鲜笋,厨艺的高低,和本身食材的新鲜度,其实是有很大关系的。
咱这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吃的不就是一个新鲜嘛!
“咚咚咚……”
吃了正休息,林琛恍惚听到门口有人敲门,然而抬头一看又没有人,扭头收拾桌子,当场给吓一跳——
“我去!”
林琛无语把跳跳从盆里提溜出来,然后扔到水池里挤上洗涤剂,在某个家伙吱哇乱叫当中,彻底洗干净。
随后直接扔到床上浴巾搓一搓,一套收拾下来,当场收获一只喷香的兔子。
当然是沐浴露的清香,而不是红烧干煸兔儿的清香。
咳咳,这两者之间还是有着根本区别的。
“你啊……”
林琛对上某个小家伙一脸语重心长。
“你说你,偷吃就偷吃吧!
非得跳进去,这不是找事儿吗?”
“我……”
跳跳心虚讪笑。
能说自己是没把握好那个距离吗?
而且刚才门口就闻着香味儿了……以前林老爷子在的时候,可不敢这么嚣张,也就这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