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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金苹果(第1页)

本章副标题:我种下一颗种子

“二爷,我帮您把靠旗插上,再给您勾个脸。”

袁燕倏挥手道:“不用了,插了靠旗我还怎么和那些洋婆子跳舞?脸上画的花里胡哨的也不舒服。况且那些老外又不懂,就这样得了。”

“老外……”三位洪门兄弟对视一眼,同时捧腹笑道,“哈哈哈,二爷您说的对,洋人就是老外!”

实际上,“老外”这个词原本是中国戏剧中的术语,指专演老年男子的角儿,一般挂白满须,所以称为“老外“。

“兄弟我这就去糊弄这些老外了,告……辞!”袁燕倏来了一句念白,撩起戏袍,迈着台步,自信满满地走了出去。

“二爷慢走。”

穿着一身简直不能再中国的中国元素的打扮,我们的袁大师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小轿车,来到了舞会举办地—位于曼哈顿上东区(Upper-East-Side)的纽约宫大酒店(The-New-Nork-Palace)。

下了车的袁燕倏站在外面打量了一下这家曼哈顿著名酒店,发现自己很是眼熟。他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这就是美剧《Gossip-Girl》拍摄地点之一。《绯闻女孩》这部美剧真没有好说的,就是几个富N代和他们爹妈搞来搞去、搞七捻三、最后搞也搞不清楚的“言情剧”。

我们的袁大师对周围其他人古怪的目光完全地视而不见,就随着一群妖魔鬼怪施施然地来到了酒店集会厅。还没等他拿出请帖入场,就听到有人给他打招呼。

“尼奥,你来了。对了,你怎么没带女伴?”

头戴软布帽,身穿因弗内斯(注释1),手中还拿着一个烟斗的路易斯-贝克先生正好站在门口,一眼就看见了自己这位中国朋友。谁叫他的打扮这么与众不同呢?

女伴?这种上流社会的舞会,袁燕倏总不见得从唐人街拉一位性工作者当自己的女伴。

我们的袁大师只好苦笑了一下,转移话题道:“路易斯-贝克先生,你还真的打扮成贝克街上的那位先生了!”

银行家二代眼睛一亮,十分开心地道:“你果然认出来了……”

“Hi,尼奥。你这身打扮是什么?”

这个时候,他们两人都很熟悉的另一位同学,约翰-D-麦考尔先生也走了过来,他的装扮倒是有点古怪,上身斜批一块白布,下身穿着皮裤皮靴,手里还拿着一根木棍。

袁燕倏心道,这家伙是信基教的又不是XX,打扮成操……嗯,放羊佬是怎么个意思?他眼光一偏,看到麦考尔先生的腰带上系着一枚金苹果,这才明白这是什么路数。

我们的袁大师微微躬身道:“Prince-Paris(帕里斯王子),这是我们赛里斯古代的一位英雄,Generals-of-Five-Tiger之一的,Yong-Dragon-Zhao。”

约翰-D-麦考尔先生刻意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道:“哇喔,尼奥你连特洛伊之战都知道啊……有的时候,我真的很难想象你是个中国人!”

闻听此言袁燕倏的脸皮子紧了那么一紧,却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1920年的美国……如果往上追溯,其实自从1840年珠江口那一声炮响,打破了那张天朝上国的画皮之后,西方世界对中国人的歧视就是这么深入人心。只不过一百年后的白皮,还有那些黑皮、黑白皮、白黄皮、黑黄皮、黑白黄皮和黄皮白心们做的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说心里话,他这样的“新中国人”真的很难忽视时时刻刻环绕在身边有意无意的各种歧视,不过袁燕倏也明白要是真的过不了这道坎,他也不要和白皮鬼畜们打交道了,就像六指琴魔他们那样缩回唐人街好了。

我们的袁大师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在1920年10月1日那一天,他的潜意识里面已经有了一颗种子。而袁燕倏作为中国人在这个时空的美利坚的各种遭遇,就是这颗种子拼命生长的养料。

就因为这个原因,虽然和这些老外打交道总能感受到有意无意的歧视,但是他强迫自己无视掉了那种心理不适感。

而且眼前这两个有些左翼倾向的美国年轻人根本不觉得自己说的话冒犯了袁燕倏,还认为这是一句恭维呢。

我们的袁大师只好做了一次深呼吸,强行转变话题道:“对了,王子殿下……你的海伦呢?”

个子矮小的操……嗯,放羊佬踮起脚环顾四周,半响之后才道:“她大概去吧台那边了。”

听到“吧台”两字,喝了好多天五加皮的袁燕倏咽了一口唾沫道:“我有点渴了,哪里有‘饮料’?”

福尔摩斯和帕里斯王子对视一眼,然后哈哈笑道:“尼奥,你放心。今天的‘饮料’敞开供应,不过……真正的‘饮料’要你自己到吧台后面去拿。”

袁燕倏当然知道他们的意思,挥了挥手道:“那好,我先去喝杯‘饮料’,待会再聊……”

“请给我一杯vodka-martini,shaken,not-stirred。”

伏特加马提尼,摇,不要搅。这自然是某位著名英国间谍绅士的著名台词。

“哇喔,真的是好品味,尤其是对中国人来说。Barman(酒保),也给我一杯同样的。”

我们的袁大师这次也不深呼吸了,直接转头一瞧,就看见一位身上穿着佩普洛斯(注释2),头上带着桂冠,手里还捧着一把小竖琴的黑发女子笑嘻嘻地站在自己身边。

他随口说道:“这位女士,作为一位希腊人,你应该叫一杯‘阿芙洛蒂特’?”

黑发女子的反应也很快,立马回敬道:“哦,那么这位先生,作为一位中国人,你不是应该喝‘长岛冰茶’的吗?(注释3)”

注释1:因弗内斯的英文是inverness,因为苏格兰的北部城市因弗内斯而得名。这种披肩大衣在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绅士之间颇为流行。当然这是贝克街上那位绅士最常见的一种形象。

注释2:佩普洛斯(peplos)是古希腊女子一种服饰,由整块布匹制成的长裙,腰间束带。

注释3:阿芙洛蒂特和长岛冰茶是两种鸡尾酒的名称。前者是葡萄酒和利口酒调制而成的适合女性的红色低度甜味酒,而后者的基酒是龙舌兰酒、伏特加、朗姆酒、金酒、波旁威士忌、白兰地等等烈性酒,一般酒精度在40%以上的茶色烈性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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