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NYPD要通缉邓普希夫的时候,她却投案自首了,更确切地说,她跑到警察局坚称自己无罪,当天晚上她只不过不堪丈夫打骂离家出走了而已,之后发生了什么她根本不知道
那么警方自然就要问她去了哪了,邓普希夫人痛快地交代她去了自己情夫,一个推销员的家里。警方又找到了那个推销员,可是这家伙却矢口否认说邓普希夫人当天晚上没有去他那里。
于是警方就此草草地认定邓普希夫人撒谎,还是这个案子的真凶。纽约市检察官提起了公诉。最后陪审团一致认为邓普希夫人有罪,并被判处了终身监禁。
但是这个判决结果引发了舆论的质疑,因为这个案子确实有些不清不楚的。首先,凶器始终没有找到;其次,有目击者称看到邓普希夫人当天晚上确实去了她情夫家里;最后,就算邓普希夫人撒谎也不能证明她一定有罪。
最关键的问题是,邓普希一个弱女子是怎么杀掉自己丈夫的呢?(笔者注:邓普希案发生在1923年,为了剧情需要就让它提前发生了。)
幸好我们的袁大师不是真正的精神美国人,不然看到这种糊涂案子肯定会有一种幻灭感的。其实美国司法也就那么一回事情,更加让人看不懂的类似“诺福克水兵案”的案子几十年后照样发生。
这个时候,维克多-弗莱明先生忍不住插口道:“袁先生,我承认这个案子作为素材确实不错。但是你怎么把这个案子写成符合三一律的剧本呢?”
符合三一律的电影剧本那可多了去了,最常见的就是……小电影,非常符合“时间一律、地点一律和情节一律”。
袁燕倏微微一笑,坦然回道:“弗莱明先生,我这个剧本不写这个案子本身,而是……”
他在关键当口停了下来,慢悠悠地抽了一口烟,意味深长地看着周围被吸引过来的宾客们。
“我明白了!”最先反应过来的居然是“神皇陛下”,麦考尔先生一拍巴掌道,“我明白了,这个剧本是写法庭辩论的!”
被他这么一说,周围人也恍然大悟。对啊,写法庭辩论就可以把整个案情浓缩起来,让控辩双方来展示各自的证据,还能来一场激烈且精彩的辩论交锋。
我们的袁大师向着自己的律师竖了一个大拇指道:“不错,约翰,不过……你猜错了!”
“我这个剧本是写……”他转过头向着周围众人道,“陪审团!”
这下大家终于明白了袁燕倏的真实意思,不过如果是写陪审团的话又能写什么呢?
这个问题当然马上就有人提了出来。
“哈哈哈,真是一个好问题。不过答案就在……”
我们的袁大师忽然挥手划了一个圈子道:“就在各位身上。”
他饶有兴致地环顾着在场众人,笑嘻嘻地说道:“女士们,先生们,想不想和我一起完成这个剧本,就在此地就在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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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好意思,最近这段剧情我总觉得有点不对,想了半天最后决定索性重写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