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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猎杀时刻(第1页)

夜又深又远,好多人安眠,酣睡在静谧的城市中。

放荡不羁的男女青年在酒吧霓虹色的灯光下扭动着腰肢,凌晨三点头栽到垃圾桶里吐。

光芒褪去的时候,一个城市里的污浊才刚刚涌上来,相较于白天的理智,这个时间点总显得模糊而真实,黑暗不仅能笼罩住建筑还能笼罩作恶的人类。

几个小混混在酒吧门口无所事事等待捡尸,他们的目标是那些不省人事的漂亮且傻的女孩。蹬着高跟鞋穿着黑丝,即使在严冬也暴露着长腿的嫩模坐上富二代的豪车扬长而去。

坐着出租车路过长欢江边的几个男人迎风“噼里啪啦”的吐,司机淡定的说吐车上二北。

小区边狭窄的胡同里藏着一个人,一点亮光在这个位置闪烁,实在是太过不清晰。这光芒有可能是反射皎洁月光的烟盒锡箔纸,可能是随意被丢掉的塑料薄膜,可能是小玻璃的碎片,

实际上,这是一个精微的望远镜。

长相有些粗糙的男人身穿淡蓝色的工作服,上面沾染了一些油漆,他看起来就像是存在于岚京无数普通装修工人的一个,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凌晨三点的这里。

他在岚京潜伏了一个多月,鬼鬼祟祟的看上去就不像个好人,望远镜正对着的方向是环江小区*号楼的六层,也就是江城的房间。

男人在这里踩点过几次,他做了一个周密且详尽的计划,能够避开所有的监控录像,从小胡同的死角绕过去,走坦荡荡的大道是不可能的,用屁股想都知道江城这样的科研学者身边有怎样的戒严。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杀手,他做好了完全的准备,看似普通的解放鞋里有着一把刮眉刀一样的毒刀,只要碰到人体上满淬的毒就能顷刻间杀死一头壮硕的牛。

这种来自热带雨林,属濒危物种的乔木叫做“毒箭木”,别名见血封喉,一旦融入血液之后可使内脏变黑黏连,直接秒杀。

除此之外他腰间绑的绷带中有一把M1906袖珍手枪,为仿勃朗宁产物,有效射程仅三十米,但杀手有把握在看见江城的一瞬间将他射杀。

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杀手轻盈的跳跃,在跳起来的刹那间双手撑住狭窄胡同的两侧墙壁,向上攀爬着,直到手臂抓到一层楼阳台边缘的防盗窗。

他明明是个成年男子,身体却轻若无物,纤细的空心钢管不但承受住了他的重量,还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杀手腰腹用力,使自己的双腿往后荡,惯性使得他整个人往前一甩,他宛若在丛林中树杈间灵活的猿猴。

不过,是城市中钢筋混凝土铸就的“树木”。

杀手站到一间屋子的空调外机上,夜色太暗看不清他的表情,就在窗户里面,一个普通上班女白领在卧室床上睡熟了,她丝毫不知道就在隔着一层玻璃的地方,穿着破旧工作服的男人盯了他一眼。

这极其惊悚的一面,隐藏在层层遮蔽的夜色中。

是的,杀手用来躲避监控的方法,就是爬上天台,在一栋栋紧挨着的建筑中跳跃,然后落到环江小区里面,借助楼层的阴影把自己隐藏起来,故技重施。平日里手上戴着的手套是个高科技设备,可以帮助他如同壁虎一样牢牢攀附在墙上,他要硬生生的爬到江城的窗外!

杀了他!

完成这个艰巨而具有伟大意义的刺杀任务!他可以安稳的度过后半生,金盆洗手,并且业界会流传着他的传说,一个改变了世界格局的杀手!

光是幻想一下,长相丑陋的男人眼中就闪烁出了狂热的神采,他已经感觉到兴奋了,沉醉于来日荣光带给他的馥郁之中。

这是一种怎样的美妙······如同刺客专诸杀吴王僚,燕丹派荆轲刺秦王,约翰·威尔克斯·布斯潜入歌剧院。

将坐在王座上的领袖头颅斩下,鲜血铸就他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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