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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茶香仙乐鹤舞(第2页)

打了他不还手,二愣子没意思了,放开了两人纠缠在一起的身体,坐到一边去。他奇怪的看到,所有人都盯着那个弹琴的看,那有什么好看的?一个干瘦的小老头而已,虽然是有点仙风道骨,但也不值得看这么久吧?

有些天生五音不全的人,天籁跟天上打的雷在他耳里,没什么两样,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老人弹着琴,闻着随风飘过来的茶香,心里似乎愉快,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弹的曲调也十分欢快,有一种连日阴霾突然一朝拨云见日的感觉,令听者都受到了感染,忘却了不少的烦恼。

人们静静地听着,生怕发出一丝声响,惊扰了这样的乐曲。

即使品不出高山流水这样的意境,但仍能知道,这是好曲子。

乐曲清脆,直飘入天际,似乎连飞在天上的燕子们都受到了感染,往这边飞了过来。李卉芷知道“绕梁三日”这个词,却从来没有真正感受过,现在想,跟现在这曲也是不相上下了吧?

二愣子没有架打,继续吃他的烤肉,终于没人在旁边啰啰嗦嗦了,真好!吃完了,便送空盘子过来,又谢了一次李卉芷。

李卉芷回过神来,想起他刚才打得挺好的,正想夸夸他,但他已经转身走了。

一声清亮的啸声,响彻天际,李卉芷一激动,那是仙鹤的叫声,她在青园听过。李卉芷抬头一看,果然,一对仙鹤从天而降,飘逸地落在了琴前,随着琴音,竟然翩翩起舞起来。

仙鹤竟然如此通人性,还能识曲,李卉芷不得不赞叹。仙鹤的舞姿无疑是最优美的,它们忽而挥翅,忽而曲腿,仰头伸脖,无不引人注目。

眼前真是一片奇景,茶香伴着琴音,伴着鹤舞,真是人间极乐之事!

一曲终了,老人淡定的站起来,整整衣服,收起弦琴,一言不发,飘然离去,就如同他悄悄的过来谈琴一样,没跟任何人打招呼。

一个清瘦的孤独老人,只身走在堤道边,也不言语,只剩下那个同样孤独的影子伴着他。虽然是满目的春意,闪烁的骄阳下,不知道为什么,李卉芷感觉出了一丝伤感。

老人给了所有人一曲的欢快时间,只寂寞的孤身离去。那两只跳舞的仙鹤竟然一直在天空低飞,围着孤独的老人上空打着转,伴着骄阳洒在老人身上的金光,忽然给了李卉芷一种超然入圣的错觉。

韦应文走了过来,他的眼里泛着微微的泪光,手微微抬起,似乎想为这曲赋诗一首,但是词语似乎卡在喉间,而说不出来。

李卉芷了解这种感受,便轻轻说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你是不是想说这句?”

这是杜工部大人的诗,相信早已脍炙人口了吧。

然而韦应文却看过来瞪大了眼睛。

这首诗放在这里的确再合适不过,也完美的表达了自己心中所想,但这两句明显只是下阙,另外两句呢?他激动地问:“你……”

李卉芷一看这情形,顿时明白了,这首诗是杜大人在四川写的,此时还没有传到江南!刚才口快了。

“你不要误会,这不是我写的,这是杜工部大人写的,他在锦州花家喝酒来着……”李卉芷赶紧乱七八糟的解释着。要是被人知道自己卖弄杜大人的诗炫耀,那就等着被口水淹死吧!

“原来如此!的确,花大人平判有功,朝廷封赏他家也是必然之事,可以想见,花家必是日日张灯结彩相贺进爵,杜大人在那里,想必也听到了天籁之乐,才写了这首妙诗……但是,这应该不过是刚发生的事,锦州离此千里之遥,你怎么这么快就得了这首诗?”韦应文大叹。

爱诗之人常以得到一首好诗而为乐事,韦应文十分羡慕李卉芷。

又得撒谎了!

“呃……我这人吧,就对诗十分狂热,哪里有好诗,即使千里之遥,我也要最快的时间内得到它……呃,对,就是这样!”

“想不到李小姐好诗如此,韦某自愧不如!那么,不知道阎志忠新近写了一首什么诗呢?烦请李小姐告知!”韦应文十分诚恳的表示了羡慕,顺便向李卉芷要诗。

但是,阎志忠是哪位?好像没有印象啊!

看着李卉芷木讷地呆着,韦应文好心地提醒:“他是在下的进士同年,现在任谭州县令,我已有一年没有看见他了。他以前十分爱写诗,写得也很好,是位才子。只是不知道这一年又有什么新作!”

怪不得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李卉芷满脸黑线,她想咆哮:你的同年你问我?你不会去问他!他是哪棵葱?历史书上就没有这一号!

老乐师一走,陆羽竟然也失了泡茶的兴致,一片伤感中,他命人将茶摊收了。干什么都得看心情,搞科研也一样。

老乐师早已走得无影无踪,但人们仍往那边看着,好像他还在一样。

韦应文感慨道:“说起杜大人,他其实跟这位李乐师也是旧交,岐王爷当年精通曲乐,也很爱诗,于是经常邀请他们一起入府,互相品评,就连崔涤大人,家里有什么喜事了,也请李乐师去奏乐相贺!听说住在崔府附近的人,都能经常听到仙美的乐声……当年是多么的风光无限,可恨的安贼、史贼!”

安贼、史贼,自然是指“安史之乱”里那两个主要的造反派了。这两人造就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受到冲击的又岂止是一个大乐师!

“你认识他?”这年龄相差很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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