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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莽牯朱蛤(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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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北冥神功,白夜并没有立时离开,他在这儿还有一样东西需要寻找,那便是号称万毒之王的莽牯朱蛤。

至于这种蟾蜍,是否真是名副其实的万毒之王,白夜觉得这本就不可能,这只是生活在这片区域,对于莽牯朱蛤毒性猛烈的一种说法。人们总是会对一些事物进行夸大,添加上浓烈的个人观点。

无量山和西双版纳相接,这里的丛林也带着热带雨林的特点,潮湿阴暗,瘴气弥漫,各种植物横生,各种毒虫乱爬。在这样的环境,要想生存下来,每一种生物必须得有一份本事。

莽牯朱蛤它的本事便是剧毒,自然赋予它在这片土地最强的毒性,让它能够纵横丛林,仅是一只不足两寸长的小东西安然活了下去。

莽牯朱蛤并不难找,至少对于白夜而言,比那冰蚕要好找的多,冰蚕他是完全不知道位置,只能在昆仑山脉一座座山川间巧遇,而这莽牯朱蛤却容易得多。

莽牯朱蛤身体很小,眼射金光,浑身殷红如血,如果凭着这些信息去丛林寻找一个不足两寸的小东西确实很难,因为丛林太大,植被太茂盛,很容易忽略这么一只小蛤蟆。

不过,莽牯朱蛤还有其它的特点,比如它“江昂,江昂”的叫声,比如它喜欢吃毒物,当初它干掉闪电貂,顺着段誉嘴巴爬进腹中,还不是为了追那只蜈蚣。

前面一个特点不好用,但后面一个喜欢美食的特点可以善以利用。

白夜也没准备多复杂的东西,仅仅是天天在丛林里放牧,只是他放牧的东西很特别,不是什么猪马牛羊之类的牲畜,而是冰蚕和彩雪蛛三只小东西。

这三个家伙很不好放,首先,得有绳索套着它们,白夜也是别出心裁,用三根几乎看不见的金丝绑着三个家伙;其次,冰蚕和彩雪蛛都是剧毒之物,而且天生寒毒,互相看不顺眼,稍不注意,三只小东西就会想着冲上去打架,干掉对方,所以白夜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时刻关注三只不安分的小生物。

这三个家伙都是生活在寒冷冰雪的环境,被白夜带到这热带地方,有些不太适应,冰蚕还好,有寒玉盒子可以趴着,而彩雪蛛却日渐萎靡,只有在进食时才会恢复原本猛烈的攻击性。好在这热带丛林中,多的便是各种毒花毒草,毒虫毒兽,彩雪蛛也就慢慢恢复活力,在林间爬的很是欢快。

白夜不知道莽牯朱蛤繁殖是怎么样的?如何区分公母?所以他必须抓几只回去研究培养,抓得越多,有公有母的可能性越大。

没有听说过莽牯朱蛤的天敌,所以它们在丛林里应该是所向披靡,无人敢惹才对。

这不,白夜的冰蚕和彩雪蛛似有所感,冲着丛林深处而去,那深处也传来“江昂,江昂”的叫声,这声音似若牯牛,震得这林间都在轻颤。

白夜手牵金丝,跟着三只虫子后,快步朝那叫声而去,那叫声也由远及近,朝着这方赶来。

须臾,三只虫子和那东西相遇,隔了几丈远,绷紧身体,仿佛都在酝酿,即将有一场大战。

然而,这大战还没有开始,一道人影从虫子身后蹿出,看着那只趴在一片碧绿叶子上的朱红蛤蟆,眼里闪过一丝欣喜。

这蛤蟆很小,比两寸还要小,只有一寸来长,甚至不到冰蚕的一半,可就这么点大的东西竟敢和彩雪蛛和冰蚕叫板。

白夜没有让几只毒物开战,他先将冰蚕和彩雪蛛收好,身影一纵,高高跃起,五指成爪,像一个牢笼一般禁锢而下。

那莽牯朱蛤像察觉到危险,蛤口一张,喷出一团朱红雾气,其间像火一般燃烧,只见周围花草树木迅速衰败枯萎,留下仿佛被火灼烧过一样的痕迹。

毒雾来袭,白夜不避不闪,周身九阳真气升起,形成一道内力屏障将毒雾挡下,那手爪也趁机将朱红小蛤蟆抓在了手中。

手掌九阳真气环绕,形成如牢笼一般的环境,无形内力将蛤蟆困在其中,让它不断跳动,就是怎么也挣脱不出。

稍稍看了一眼,白夜分辨不出这蛤蟆是公是母,从背包掏出一个特意制作的小石盒,将蛤蟆放了进去。

一只怎生得够?白夜将彩雪蛛和冰蚕放出,任由它们寻找食物,一边放牧,一边用它们吸引莽牯朱蛤。

一连五天的时间,白夜都在丛林里度过,这几日最舒服的并不是他,而是彩雪蛛和冰蚕,几只小宠物吃得脑满肠肥,整个身体都长大了一圈,冰蚕只是大了一点,它的身体成长很慢,像是到了瓶颈,小小躯体吃得多,却长得慢。

说实话,丛林并不是一个好生活的地方,尤其是一个人蹲在如热带雨林般的环境。气候复杂多变,看着是阳光明媚,天气晴朗,说不定下一刻风雨骤来,大雨倾盆,而且这丛林到处都是陷阱,一堆枯叶看似正常,一脚落下你才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条毒蛇,还有防不胜防的蚊子水蛭,稍不留神,就挂在了你的身上。幸好,这是一个武侠世界,武功神奇,内力玄妙,九阳真气护体,才让白夜视丛林如平地。真要是一个普通人来此,除非他有德哥贝爷的能耐,否则休想在这里生存下去。

条件虽然艰苦,但收获良多,只要听到白夜背包中发出的数声“江昂,江昂”的叫声,便能知道他的收获有多大。

一步一步,慢慢走出森林,走了一个上午,背包里的叫声不断,惹得他十分厌烦,这些家伙实在容易饿肚子,这是吵着要吃的。

白夜在一处空地上,打开背包,将一个个小石盒拿出,石盒都有一条金丝延伸,好像里面拴着什么。

白夜将盒子打开,一共五个盒子,一共五只莽牯朱蛤,大的有接近两寸,小的只有一寸,这些家伙鼓鼓喉咙,“江昂,江昂”叫着,眼睛含射金光,可怜巴巴地望着白夜。

白夜笑了笑,这些小东西不具有多高的智慧,而且野性难驯,不过对于给它们喂食的人,还存有一点记忆。

从背包里掏出一块风干的肉,白夜撕成小条,一个个放在了石盒里,这些奇异的小蟾蜍便一只只张口吃了起来。

说来,这些毒物们并不只是吃各种有毒的东西,只是它们喜欢有毒的食物,不代表其它的东西它们不可以吃。就像现在,几只莽牯朱蛤吃着肉干,一样的很欢快。

将各种小宠物们都喂食了一遍,白夜背起背包重新出发,他外出有大半年了,该得到的东西都找到了,是时候回去他的基地,开始为以后做准备。

时间在流逝,南宋繁华依旧,君王臣子依然在醉生梦死,希翼国泰民安之间;蒙古帝国仍然强盛,兵锋所至,号称天下无匹,只是此时,忽必烈和他弟弟还在争夺那大汗之位,陷入内斗无法自拔。

而唐州、邓州、蔡州,加上现在的洛阳和许州,整个河南府在慢慢改变,悄悄蛰伏,期待有朝一日,天下皆惊,天地为我而变。

一叶扁舟,逆流而上。一个少年背着一个大包,肩卧一只小蚕,手边拴着一只朱红小蛤蟆,站在舟上,欣赏两岸风景。舟尾,一名艄工划桨,推着小舟前进。这个时代,终究在逆流之中是要变了!

“四年,还有四年,忽必烈会得到最后的王座,而我们将会在这段时间,得到能将你拉下王位的力量。蒙古,大理,南宋!”

少年握了握拳,说了一番艄工听不懂的话,江水依流,一如千百年,这世俗繁华,名臣眷属,封建古旧,终究是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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