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身材很是出挑,脸蛋也漂亮,一件老土和臃肿的花棉袄,在她身上,穿出了时尚大牌的感觉。
“再说一句不去?”
刘老爷子瞪大眼睛。
“不去就不去,你血压多高,心里没点数吗?还喝酒!哪天喝死在酒桌上。”
刘菁菁依倚靠着门框,不为所动。
“我孙女,脾气倔。”
刘老爷子老脸一僵,和李星魂介绍一句,就背着手出门。
几分钟后,他拎着一瓶半斤装的烧刀子回来,朝着孙女吩咐一句,“去,拿两个酒杯,我要和小李喝点。”
刘菁菁屁股一沉,坐在饭桌前,“不去!喝死你!”
刘老爷子没招,跑去厨房拿了两个贴着印花的透明杯子。
李星魂哪能让他倒酒,急忙拿起烧刀子。
“少来点,最多二两。”
刘菁菁拽拽李星魂的胳膊,语气带着威胁。
李星魂笑着点头,倒酒之后,便就这酒菜,和老人聊了起来。
几杯酒下肚,刘老爷子话匣子就打开了。
李星魂也了解到不少信息。
这村子叫刘家庄,位置很偏,距离最近的镇子,都要一百多公里,刘老爷子有时候去购买年货,开着三轮车,来回得二十多个小时。
而且,老爷子身体看着硬朗,但已经七十多岁了,以前是军医,退伍后就在村里当赤脚医生,给人看病。
村民们文化水平都不高,年轻人但凡有点本事的,都去镇上或其他大城市谋生。
孙女刘菁菁是个另类。
大学毕业,本可以有体面的工作,却非要固执的回村,要跟老爷子学医。
提起这桩事,刘老爷子又多喝了几杯酒,满脸愁容。
“你这脑袋瓜里到底装的啥?”
“去大城市不好吗?非要在这穷乡僻壤呆着。”
他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数落起来,“村里不是老人,就是半大小子,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刘菁菁放下筷子,顶了回去,“什么叫穷乡僻壤,这里是家乡,乡情,懂不懂?”
“你这老头没文化,不跟你说了,对牛弹琴。”
说完,她紧了紧花棉袄,起身回房间,经过李星魂身边的时候,还拍拍他的肩膀,“少跟我爷爷喝点,知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