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祖母的,不管你是谁,我都爱死你了。”胡忧高兴的在心里大叫。
叫完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同时产生了疑问,这个地区,是谁的部队在?
暴风雪军团的大部份军队,现在都还在乐同城,就算是能赶回来,也会去驻守令归城。有谁会记得这个小小的江斗村还有一支新兵团。
“是科库”胡忧身边的红叶突然叫道。
胡忧也同时看到了科库,不错,那张黑堂堂的脸,那粗犷的身材,不是科库是谁。胡忧怎么也没有想到,来援的居然是顶涸天灾时,那个为手下士兵而哭泣的铁汉。
科库的身上,依然穿着校尉服,看来这个汉子的仕途混得还是不如意。当年胡忧还是小队长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掌管三百名士兵的校尉。现在胡忧已经是督将了,他则还原地不动。
不正常吗?
这也正常。校尉升偏将,是多少人一辈子都过不去的坎。在升官上,不是人人都像胡忧那么变态的。两年不到,就靠着军功,从一个新兵,火箭一样的升到一个手掌五千人马督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都看见胡忧的好,胡忧背地里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汗,出了多少血,动了多少脑筋,又有谁知道呢。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不是一切付出都会有回报,但是什么都不付出,是绝对没有回报的。
胡忧的目光,只看了科库一眼,就转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又是一个老朋友,又是一个曾经共同经历过天灾的人。一个升官速度,仅仅次于胡忧一点的人
秦明的身形不算伟岸,却绝对是谁吸引眼球的。一身偏将服的他,端枪从敌军身后,一气掩杀上来,是那样的霸气。
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
秦明再一次在世人的面前,展现出血修罗的死气。只见他所过之所,必定血溅肉飞,哀号不断。他似是一个天生的杀神,一张冷酷的面庞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有什么样的将军,就有什么样的士兵。秦明的士兵,紧紧的跟在秦明身后,同样的面无表情,同样的刀刀夺命。他们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也同样的狠。胡忧就亲眼看到一个秦明的手下,被砍掉半个脑袋之后,连叫都不叫,硬是抱着砍他的那个敌人,一同滚入马下,让飞驰的战马,踩成肉泥。临死之前,他的脸上,居然还带着狞笑。只有半张嘴的狞笑,连胡忧看得都心颤。
忧迅速对当前的形势,做出了判断,带着**团的士兵,向前冲杀,尽可能的与秦明的人,汇合于一处。
胡忧虽然不喜欢秦明,视他为天生的对手,但是他知道,秦明现在是他的救命稻草。现在不是义气用事的时候,为士兵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是一个主将的责任。他不会因为怕欠秦明一个人情,而把士兵的生命置于险地。
秦明带来的是清一色的骑兵,相比于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他那一千人马,似乎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可是事实上,他却已经掌握了主动。
由于时机的选择和自身的战力强大,秦明的一千人马,从敌军的后队掩杀而上,硬生生的从后往前,把敌军给切成两半,使之左右不得兼顾。
在胡忧**团和秦明骑兵两面打击之下,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逐渐呈现出败像。他们还想死拖住胡忧和秦明的部队,可是他们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秦明部队的冷血,胡忧部队弩弓,让他们的希望,变成了永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在被胡忧秦明两部歼灭掉三分之二之后,他们选择了撤退。
“带你的人先走,去令归。”在挫身的时候,秦明丢给胡忧一句话,战马不停步的杀向已经赶上来的敌军步兵方阵。
秦明的骑兵部队,果然厉害。他们以三角锥型阵,一头扎进了敌军五万人马的步兵方阵之中。如一块砸进水里的巨石,让三国联军的五万人马,掀起阵阵涟漪。一千骑兵,如一叶波涛中的小舟,虽然摇摆不定,确依旧主宰着沉浮。
“全军向令归城进发。”胡忧把羡慕的目光,从秦明的身上收回来。刚才他的脑子里闪过的是自己的部队,手握弩弓,跃身于马背上的样子。
胡忧一直就有组建一支骑兵部队的想法,他之所以让**团全部配上弩弓,而舍弃弓箭,并不是因为弩弓要绝对强于传统的弓箭,而是因为在战马上,弩弓的灵活性和对战马跑动的影响,要远远的好于弓箭。
胡忧的设想是把**团打造成为弩弓骑兵部队,只不过,他这个设想,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完成的。他只能一步一步的走。
战马会有的,骑兵部队也会在的。人就怕不敢想,只要敢想敢干,一切都会有的。
胡忧刚刚到天风大陆那会,他有什么?看王富贵的时候,他甚至全身上下,连一块布片都没有。
而现在,他成为了一个督将,有五千终于他的士兵,还有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心;有欧阳寒冰,红叶等红颜,有西门玉凤这个强力的姐姐,还有一般以他为首的兄弟。今天,他还将拥有更多。
令归城,每一次看到这里,胡忧的感觉都不一样,而这一次在他眼中的令归城,格外的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