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妇女。”蒋春林不愿提沈清荷的事,她在黑市卖东西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他之所以想找个工作,也是怕她以后花钱被村里人起疑。
上天的自行车和缝纫机,已经让村里不少人眼红。
“那我干脆给你和嫂子一起找个工作呗。”朱志刚想了想,难度有点大,但也不是办不到。
“不用,她不喜欢上班。”蒋春林说道。
朱志刚乐了,“还有人不喜欢挣轻省钱喜欢上工的。”
“她不上工。”蒋春林道。
朱志刚嘴角抽搐,这是有多喜欢那个仙女,不舍得让上工,也不舍得让上班。
合着娶回家摆家里供着!
吃了饭,朱志刚要赶去厂里上班,蒋春林提着饭盒和他在国营饭店门口道别。
“有消息了就去黑市找我,我这几天都在那。”蒋春林低声对朱志刚说道。
朱志刚表示明白,骑着自行车上班去了。
……
沈清荷原本以为衣服不好卖,没想到刚摆出来就被一个干部模样的中年女人买走了,还把小孩子那套也买了,说是正好亲戚家孩子过生日,刚好当作礼物。
这个年代,衣服都不讲究什么款式,更不讲究线头腰身什么的,穿着像水桶,瘦人也能穿成个胖子。
沈清荷本身就比较喜欢设计衣服,穿书后没想到还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卖出衣服后她整个人都很兴奋。
黑呼呼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你捡钱了?”蒋春林走过来,就看到沈清荷站在那跟个傻子一样傻笑。
漆黑的眸子一转,就看到她摆放衣裳的地方空了。
挑了挑眉,视线最后落在她嫩如葱段一样的纤细小手,就是这样一双手,居然会做出各种好看的物件,连衣服也做得这样好看。
沈清荷她娘那爱算计的势利眼,要是知道沈清荷有这手艺,只怕肠子都要悔青。
沈清荷心情很好,不跟蒋春林计较他说话不好听,咧着嘴道,“比捡钱还开心。”
她鼻子动了动,美眸低垂,就看到蒋春林手里提着的饭盒。
“你给我带吃的了?”
“嗯,把猪喂肥了才能宰!”蒋春林将饭盒递给沈清荷,站在摊子后面帮她看摊。
要不是饿得厉害,沈清荷真想将饭盒扣到他脸上。
打开饭盒,看到是她喜欢的糖醋排骨和红烧猪蹄,沈清荷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浓郁的肉香味飘出老远,附近摆摊的商贩都痛苦的慢慢吞咽口水,怕被别人看到笑话。
这个女同志,人丑生意还怪好的。
沈清荷下午又卖出去两个桌布,一个窗帘,还有两个钱包一个小熊挂饰。
看了眼天色,她想早点回去做衣服,只是瑕疵布不多了,最多只能再做三套衣服,然后就只能等下周二供销社卖瑕疵布的时候了。
到时她一定要带足够的钱,尽可能多的买瑕疵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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