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朗高估了李强的智商,但是李强却发挥了作为一名常年奋斗在人民阶级底层群众的艰苦朴素能力,把整个酒店房间的一次性牙刷,香皂,洗发精,拖鞋等等全部打包,说要带回去做个“纪念”。
鬼才信。
陈天朗也算是知道了前世那些讽刺在酒店打包故事的故事原型,果然是小品相声来源于生活,取之于生活。
看着李强仿佛鬼子进村般大包小包,几乎把整个酒店能拿的东西全部搜罗一空,陈天朗只能哭笑不得。
最终,在离开酒店服务台的时候,陈天朗分明看见那些服务小姐冲自己和李强露出了一丝鄙夷的笑意。
而当天上班的时候,李强因为有了这么多的意外收获,整个人精神焕发,相比之下,昨晚喝醉酒的王队长则一脸的阴郁,尤其当他肿着脸出现在所有保安队员前面训话的时候,那脸阴郁都快要下雨了。
在开完早会之后,据说王队长单独把昨晚一起喝酒的同伴叫到一旁,只问了一句话,“我这脸是怎么肿的,知道不?”
所有人都摇摇头,只有李强说了句,“可能是喝醉了被嫂子打得吧。”
王队长的话是:“放屁!你嫂子说我会来的时候就肿成这样!”
可以说,王队长的肿脸最后成了一起无果悬案,而他此后接连一个月都没有敢再去喝酒。
再说陈天朗,接下来这天班上的平平淡淡,不过第二天轮休的时候,他还在酒店的床上躺着没醒,就被一阵电话铃给吵醒了。
接听电话一看,却是李强打来的,这个家伙在电话里大吼大叫,说:“今天我带你去看房子!”
陈天朗被他的大嗓门吵醒了一大半,恍惚半天才记起来,好像答应过今天要和他一起去找住的地方。
感觉一下自己屁股底下舒服的席梦思软床,陈天朗苦恼地抓抓头,这是做什么呀,难到真的不住酒店,去住那种出租屋?
……
京城三环内。
沿着一路低矮的各式小店,车行渐远。虽然仅是三环地,但已经到了城郊的结合处。与这个城市的其它周边相比,这里幸而还算宁静与清爽,这得归功于附近社区几个退休老同志的不懈努力。这里据说是前清几个大户的乡间别院所在,近百年的传统文化氛围,使这里的每家每户都喜欢用攀爬类植物来装饰庭院,使得这倒也清雅别致。
往120终点站向北前行五十余米,挺立着一株醒目且隽永的木棉树,树后是一幢二屋楼的红砖房,绿荫丛中,可以隐见那楼顶上,有用铁皮打就的一间阁楼。不得不说这世道邪恶,就这十多平方的破屋塔房,一月还要需要80块的租金。
李强就居住在这样的出租区域,而他帮陈天朗所找的新住所,貌似也正是这里。
按照李强对陈天朗所说,这个地方是“风光明媚,风水绝好”的租赁宝地。
不过没等李强一边吹牛,一边带着陈天朗往里面,才轻轻推开铁闸门,就遇到了传说中的“包租婆”。
与陈天朗前世所见过的影视版包租婆不同,脑袋上没有别着五颜六色的发卷,嘴里头也没有叼着香烟,唯一相同的是两者都穿着那种吹弹可破的睡衣,除此之外,就是刺鼻的浓香,水桶的腰,高盘的头发,耸动的胸,不用看脸也知道,这位的长相绝对够味道,重口味。
此时此刻,陈天朗不得不佩服李强的胆量和心胸,看到这么一个货色,脸上竟然还能够露出十分火热的表情,高呼一声:“哎呦,是兰姐啊,你好你好!”
听到李强的呼声,房东大姐立马整张老脸都笑开了花。
“唉哟哟,我说光头强,今天怎么这个热情呀,以前你见了我可是跟耗子见了猫似的。”兰姐啧啧一笑,那颤抖的胸脯擦拭着李强,丝毫不把李强身后的陈天朗放在眼里。
要不是陈天朗对李强这家伙有深刻的认识,知道他属于美女系,还真就怀疑他和兰姐这种老女人有一腿。
李强似乎觉得这样做太暧昧,陈天朗陈兄弟还在身后看着呢,赶紧闪开两步,嘴里说道:“我知道兰姐你关心我,得了,早知道你今天在家,我就拎两斤卤猪耳朵扛件啤酒来招待大姐,大姐最好吃这猪耳朵,这习惯兄弟我一直放在心里,没错吧。你看兄弟我对大姐多在心。”
“大姐你先回去等着,兄弟我这会儿就给你买肉打酒去。”李强嘴里说着,就赶紧比划着让陈天朗跟近脚步马上转身闪人。
刚要闪人,兰姐一双肥腻的大手已经按在李强的肩膀上,哼哼道:“小兔崽子,别跟老娘拉腔,老娘就不信,有我兰姐逮不到的人!”
“哟,大姐咋说这不张边的事,要找兄弟我,直接说一声就行了,兄弟就算赴刀山下火海扛大茶壶也绝对不咒个眉头!大姐有什么难处要兄弟帮尽管开口,做兄弟的,一定立马给大姐办去。我办事,你放心,大姐有吩咐尽管说,我口稳着呢,看大姐这模样,不会是姐夫偷人吧?”
兰姐嘿嘿道:“小王八蛋你扯什么呢,他有这胆子我把他卵蛋给阉了?”
“哟,不是吧,姐夫真的在外面包了二奶?是那个妖精这么大胆敢沾我姐夫?大姐你告诉我,兄弟我替你摆平这道,泼她琉酸还是划花她脸,就由姐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