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竟然想让老子去当乞丐?
那蓬头垢面,一个月不洗澡的脏兮兮的乞丐?
三天后。
皇城南面的街头。
角落里摆着两只破碗。
哐当!
两个铜板落在碗里的那一刻,叶博红虎躯一震,赶忙掏出来!
就连他旁边小弟的碗那一块,也没放过。
小弟虽然一脸幽怨,但也是敢怒不敢言。
“今天咱们已经得了十五文钱,购买五个馒头了!”
叶博红顶着蓬头垢面,一点儿也看不出他的样貌。
更不会有人联想起,他会是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剑法高超的杀手!
“首领,那咱们什么时候能杀林墨?什么时候能回故土?”
小弟一脸幽怨地发出灵魂拷问。
“活下去,懂吗?活下去再说!
不过你这个方法还贼好,至少那林侯爷的人,不会认出咱们。”
“是不会认出,就算大皇子派人回信,也不会认出咱们。”
小弟闻着一身馊味的叶博红,嘟囔道。
“老弟,你放心,咱们有暗号,只要不死,活下去就有机会!”
叶博红反而很乐观。
经过几日被追杀、被饿到前胸贴后背。
他如今十几文铜钱在手,顿感希望在眼前!
可是突然,街头街尾的乞丐蜂拥而动,好像是商量好的一样,往同一个方向跑去。
叶博红和小老弟一脸懵逼。
有一个好心地大叔提醒他们道。
“你们是新来的乞丐吧?新义饭馆每周都会举行一次义饭,就是免费分给你们这些乞丐吃食,你们要是再不去,恐怕是抢不上了!”
呼!
新义饭馆!
叶博红和小老弟的眼睛顿时直了。ωWW。
尼玛,这是京都最负盛名的饭馆。
饭菜好吃到爆。
想当初他们有钱的时候也曾光顾过好几次。
“冲呀!”
两人对视一眼也加入飞奔的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