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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1页)

宋小宝和魏之远这两个崽子的相处模式,比每年妹子身上流行的衣服还要让人费解。

通常是五分钟之内能在“互掐”和“和好”之间无障碍切换好几次。

……比闪电还要迅捷无常,不是愚蠢的凡人们能跟得上的。

宋小宝在给魏之远起外号上,极尽其稀有的语言天分,她最喜欢的几个外号是“狗崽子”、“大眼灯”、“芦柴棍顶的羊粪球”(简称“羊粪球”)、“小王八”“王八蛋”等等……魏之远则比较简洁,通常“丑丫头”三个字就能眨眼间杀她个干干净净。

不过那天以后,宋小宝对魏之远的称呼忽然之间不再那么千变万化了,她从此将其精简成了一个“二哥”。

宋小宝停止了单方面的挑衅,在魏之远面前,她终于从一个讨人嫌的熊孩子,变成了一个可人疼的小丫头,魏之远投桃报李,自然也把对她的称呼精简成了“小宝”,从此,两个小崽子从宿敌关系进化成了正常的兄妹关系。

然而魏谦没空对这些小孩子们的闹腾与和好喜闻乐见,他们俩只要不动手,即使吵架了他也看不出来,和好了,他也同样没什么感觉,魏谦天生能做到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熟视无睹。

那天,魏谦给魏之远的小脸上抹完消肿的药,脸上不动声色,也没什么表示,先别别扭扭地安抚了被他迁怒的小宝。

小宝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简直让人心碎:“哥,你还生我气吗?”

魏谦垂下眼,手指无意识地在身侧捻了捻,他脸皮绷得严肃,心里却尴尬又懊恼,面对他的宝贝妹妹,魏谦既没有办法像正常人一样挺胸抬头地说“对不起哥不该打你”,也不能干脆利落地摇个头说一句“不生你的气了”。

俩人足足僵立了十多秒,魏谦才开腔说:“我……咳,我以后一个礼拜给你们俩十块钱吧,你不是爱吃冰棍吗?”

竖着耳朵旁听的三胖听了简直要绝倒,服了这头顺毛眯眼逆毛炸的驴。

魏谦擦干了小宝的眼泪,把她哄好,又把俩孩子赶去睡觉后,他这才走出家门,和三胖他们说:“找到这个人,我必须要废了他。”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和语气收敛得几近于平淡,就好像随便一句“我要去楼下买包烟”。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少年魏谦开始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

三胖觉得,出于哥们儿义气,他应该附和,可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有一点隐隐地恐惧,当着其他人的面,他没好意思说,说出来显得自己很怂。魏谦眼下是乐哥那的红人,小贺他们多少有点巴结的意思,一个个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帮他找到这个人,三胖在旁边拍了少年瘦削的肩膀,一个字也没说。

表面上,是别人把话都说尽了,三胖他一切尽在不言中,实际上,在三胖的内心世界里,某种巨大的忧虑开始浮现出来。

打架,闹事,甚至小偷小摸,这些都是混小子们的日常,尽管都不是好事,可捅不出大篓子,可魏谦只说了那么一句话,就不再提这件事了,转身去和小贺他们客套地道谢。

三胖了解他,知道他这是在憋着大事,他感觉到那种孤注一掷、无法无天的杀意,觉得魏谦这是要疯的前奏。

那一瞬间,三胖衷心地希望那个变态躲远一点,永远不要被魏谦找到。

魏谦确实要疯,第二天就拆了石膏,转到了妖魔鬼怪的夜场,这样,他就能在白天继续接送俩孩子。

那时候摇头丸之类的新型毒品还没能流行起来,相关的监管也不严,夜总会里什么都有,有早期的性工作者,也有病病歪歪的瘾君子,有年轻人疯狂的舞池,还有摇滚青年深夜狂欢的剧场。

通宵达旦,酒气熏天。

两碗黄汤上了头,几乎每天都有闹事的。

魏谦对付得就是这一帮人。

他的胳膊刚长好,就开始了新一段密集的干架生活,他几乎每天都要带人打一架,每天凌晨都是一身酒气一身伤的回来,短短的两个月,魏谦就以疯狗一般的姿态,横空出世,成了一个颇有名望的打手。

乐哥不亏待有本事的兄弟,那段时间让他收入颇丰,而那个变态的消息,也一直有小兄弟在给他打听。

可不知道是不是三胖少年的祈祷感动了上苍,竟然真的一直没找到。

魏谦的身体在一次又一次激烈的冲突中变得结实起来,也开始有人叫他小魏哥,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染上了真正的打手的危险的气场,和当年那个中午偷偷溜出学校跑到台球厅蹭饭的少年判若两人。

暴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它能不断地自我奖励,自我加强,最后改变一个人的人格。

没有接触过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沉迷于暴力。它就像一剂毒品,能在一瞬间点燃身体里的肾上腺素,能用一种剑走偏锋的方式建立起扭曲的自尊和自信、安全感、归属感、乃至于在小兄弟们畏惧的目光下,魏谦能在其中找到某种程度上的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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