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金西落,天色一点点暗了下来。
路边的灯光随着夜幕降临,逐渐亮起,悠悠照亮整条长街。
晚上七点钟的时候,金洋猜测迟欢还留在办公室没有离开,到经常去的饭馆打包了几分快餐,准时送到杂志社。
杂志社工作人员闻到饭香的时候,一窝蜂扑了下来,三两下把金洋怀里快餐洗劫一空。
最后金洋手里只剩下一瓶水一份快餐,正好是给迟欢所留。
迟欢办公室内灯光通明,通过折叠起的百叶窗可以看到迟欢低头忙碌的身影。
她偶尔浏览着电脑页面,偶尔低头在纸上涂涂抹抹,不知道在修改些什么,眉头紧锁认真的模样,竟会使人生出怦然心动之感。
在这之前,金洋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迟欢。
以前他经常与迟欢玩笑,迟欢没有当真,自己也没有当真。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种玩笑,演变成了今天这副模样。
他看到迟欢的身影,心情会不受控制愉悦起来,想要为她分担烦恼,就像今天和CK谈判的时候,他处处站在迟欢的角度,不自觉的想要维护杂志利益,坚持让CK召开记者招待会。
也许是因为金洋拎着饭盒,站在百叶窗外时间太久,迟欢终于察觉到他的注视,缓缓抬起眼来。
“金洋,进来。”
迟欢唇角带笑,在办公室内向金洋招手。
金洋心头一暖,立即转身向办公室门口走去,路过格子间的时候,忽然听到叶明城和另一个同事说话。
“今天欢姐的孩子打电话真是及时呢,你看欢姐一瞬间又充满干劲了。”
“当然了,我要是有那么可爱的孩子,也一定会拼命给他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首先你要有个老公才对吧。”
“哈哈。”
两人一边工作,一边笑做一团。
金洋听到叶明城提到孩子一词,推向办公室门的手跟着顿了一下。
忽然想起之前回家的时候,老爷子和姐姐对自己的态度,说坚决不可能接受一个带着孩子的母亲,成为自己的女朋友。
金洋眼底闪过一丝犹豫,然而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既然已经决定喜欢欢欢姐,那就应该喜欢她的一切才对。
而且听说那个小鬼头,似乎聪明的很,很讨人喜欢。
金洋唇角扬起一丝笑意,推门而入,见迟欢正等着自己。
“欢欢姐。”金洋疑惑看向迟欢,认识她这么久,就没见她对自己这么热情过。
难道是饿的吗?
金洋提着快餐来到迟欢面前。
“怎么了,这副表情?”
“金洋,你可算回来了。”
迟欢接过金洋手中的饭盒,而后转身便搬起一摞资料图片,正中送到金洋手中。
“接住。”
金洋迷糊接下足足二十厘米厚的资料,抱在胸前小心翼翼,生怕它们散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