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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原始社会种田记(第1页)

这一二十人意见出奇一致,都觉得应该赶紧回去把事情好好同首领说说,尽量说服,争取这个雪季就同烈阳部落实现合并,吃他们的肉穿他们的皮衣。

体验过别人的幸福生活还要回去过自己的苦逼日子,这么巨大的落差谁受得了?

那么问题来了?

现在该怎么安排呢?

他们才赶了那么远的路过来烈阳部落做客,就转了一圈,吃了顿肉,这就赶路回去?这也太赶了。

那再留一两天?

好像也不合适,他们都等不及把所见所闻传回去。

只见这些穿着皮裙的异部落勇士满脸苦大仇深:“怎么办?谁拿出个办法来?”

首领的儿子——那个长手长脚的腼腆青年还在回味刚才那道鲜嫩的香辣鱼,回味得差不多了才说:“我觉得合并的事应该能成,我们可以分作两波,一波回部落去把这些见闻告诉我父亲,另一波跟我留下来,为迁徙做准备。”

有人迟疑:“就算真要合并,总得过完这个雪季。”

“我们半饥半饱熬过雪季等草木丰茂猎物肥美了再合过来?你傻?要合就趁早,想吃掉我们棕熊部落,他们总得拿出诚意来。”

青年说完环视一圈:“还有意见就赶紧说,都没意见我们就商量下一步。”

一开始他们还是克制的,等到商量分队的时候,场面就有点失控。谁都想留下来为迎接族人的到来做准备,都不想做传话的,为此,他们还变着法贬低自己。

“我不行,我嘴笨不会说,怕劝不动首领。”

“我耐力不如你们,禁不起这么来回折腾。”

“我留下来开山洞,保证族人过来就有现成的地方落脚。”

“我我我、我还想吃阿夏做的肉,我没吃够!”

……

所有人齐刷刷看向一不留神说出真心话的大傻蛋,正想批判他,又听他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认识多长时间了,谁不知道谁啊?以前觉得我们的蜜就是最难得最好吃的东西,今天才知道那算个屁,我喜欢那个鸡那个鸭那个烧猪肉,都好吃。”

他这么说,其他人也叹口气说了心里话。

“来之前没想到,我就是想来吃几颗丸子。”

“谁不是呢?先前看到那些挂起来的肉我都傻了,看看他们部落的女人,手多巧;看看他们部落的小孩,胖乎乎的,长得多结实;还有那个弓箭,和我们用的大不相同。”

“记得那道腊肉拼盘吗?我们尝都没尝过那样的美味,人家还嫌弃,说那个优点就是放得住,到天寒地冻没法打猎的时候那就是他们的主食。”

“我们得主食是什么?是味道奇怪的炖肉,是有时候焦糊有时候不熟的烤肉,是野菜野果……”

有句话,都没明说,不过互相都懂。

没尝过阿夏做的肉,他们以前的生活也还可以忍受,以前觉得有肉吃,能吃饱就很了不起,出来一趟,心态变了,真的回不去了。

要是早知道会被腐蚀得这么彻底,他们宁肯压下好奇心,一定不来占这个便宜。

现在都走到这一步,再说那些也没意义,一番羡慕嫉妒之后,他们继续先前的讨论,谁回去,谁留下来。

这个讨论注定没有结果,不用问就知道,谁都不想跑腿,都想留下来,他们肉还没吃够呢。

实在没办法,稍晚一点,领头的青年去找了郁夏,说想借牛兽用用。郁夏本来在琢磨用手里的皮料做几个遮风的斗篷,听说客人来找,她暂停下手边的活。

那青年还说呢,说入了她的套。

郁夏就笑:“谁让你抱着蹭吃的想法,想来占我们便宜呢?这个决定对你们来说是很困难,但迈出这步一定不会后悔,这一点,你知道吧。”

知道啊,就因为知道,所以才想了这个办法,让他们驭牛兽去接父亲过来,让他亲眼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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