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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免费的午餐(第2页)

刑部管午餐的地方叫公厨,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单位食堂”。

说起来,这“单位食堂”还是李世民先搞起来的。

李世民偶然有一次发现,因为上早朝的时间太早,有些官员来不及吃东西,有人就半道买些吃食,站在宫门下大嚼,实在有失官员体面,便在金銮殿的廊庑下为官员们准备早餐。这个法子自然大受官员们欢迎。

以前官吏们吃午餐时,都是靠家人做好后送进官署。或者自己早晨就带个食盒来。家境贫寒些的官员中午这顿饭就省了,有那家境富裕的则会选择出去吃馆子。

可以想像,这样一来,大家用餐时间不一,用餐时间长短也不一,这午后办公的时间也就无法统一。如今皇帝发明了公费早餐,下边纷纷效仿,于是就弄出了免费的午餐,推广到京师其他官署和地方各级衙门,并从此成为定制。

杨帆原来身在军伍。本来就是吃公家饭的,并不知道这衙门里供应午餐是本朝才开始的一项规矩,所以对衙门里管饭不以为奇。

他随着陈东进了公厨大厅,只见这里齐齐整整,摆了许多张小几案,每张几案后面都有一张坐榻。

这儿依旧按照古礼,实行的是分餐制。一进了公厨,大家就纷纷走向自己的位置,杨帆随着陈东到了最上首也是最干净的几张席位处落座。便有厨下的仆佣先把他们的饭菜端了上来。

每人一个食盘,里边盛着各色菜肴。又有木制饭桶一只、白锡酒壶一盏。饭菜很丰盛,依照品级,四至五品的标准是菜肴七盘,细米两升或面食两升三合,羊肉三分,饭后消食的瓜果两瓣,叫杨帆意外的是居然还有美酒一升半。杨帆在禁军中时,吃的绝对没有这般丰盛,喝酒更是绝不可能了。

这里就餐的人都是按照官阶高低的顺序排列的。每人面前一张坐榻,杨帆并没有看到侍郎大人,看来这位主官是有特权的,自有人会把饭菜送到他的公事房去,又或者受人邀请下了馆子也不一定。

杨帆向别处张望了一眼,只见那些员外郎、令史、书令史等人桌上的菜肴比起他们这边少了些,桌上也没有备酒。这上下尊卑。与饭桌上也是有所体现的。

刑部四司的几位郎中都来了,杨帆早晨在崔侍郎那里已经与他们见过面,此时寒喧几句,纷纷座。却是陈东与司门郎中严潇君对面而坐,都官郎中孙宇轩与比部郎中皮二丁对面而坐,杨帆的座位单独空出来,对面却是一根厅柱。

饭桌上是有大学问的。

经历过武氏家宴那种勾心斗角的场面,杨帆对这一点深有感触。同时,他更相信,像公厨这种每日一餐的场合,并非临时聚会的饮宴,人们会更放松,平时的很多习惯会更不注意掩饰,所以在这样的场合,他可以看到更多东西。

杨帆一边用餐,一边观察着本司下属的两位员外郎、四位主事,认真地看了一阵,便把目光收回来,投注在连本司的右郎中在内的四位郎中身上。

很快,他就品咂出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味道。

陈东与司门郎中严潇君看起来比较投契,两个人在饭桌上谈笑的次数最多,聊天的时间也最长。而都官郎中孙宇轩与比部郎中皮二丁则更亲近一些,这两个人谈笑无忌,彼此沟通的次数也是最多。

巧合的是,陈东与严潇君是对面坐着的,孙宇轩和皮二丁也是对面坐着的,显然这种坐位与他们平时比较亲近的关系有着很密切的联系。

同衙作事,一个屋檐底下做官,只要性情脾气比较投契,饭桌上自然亲近一些,吃干抹净抬屁股走人,两者之间未必就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杨帆当然不会据此断定他们谁与谁是同一派系。

可是饭桌上亲亲热热的虽然未必是朋友,彼此冷淡连话都懒得话的却一定不是朋友!所以,杨帆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刑部司、司门司两衙关系密切一些,都官司则与比部司关系融洽一些。

杨帆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里边的猫腻分析的透澈明白,眼下他要与陈东争权,与陈东关系最密切的严潇君理所当然地被他排除在外,不出意外的话,他要争取的第一个同级官员,应该就是皮二丁和孙宇轩之一。

很快,杨帆的注意力就落在了孙宇轩的身上。

都官郎中孙宇轩是个酒鬼!酒鬼是酒鬼,可孙宇轩却不是那种体态臃肿、神志不清,顶着一个红通通的酒糟鼻子醉倒坊间的醉鬼,此人体貌丰伟,可谓仪表堂堂。

朝廷选士四条标准身、言、书、判,第一条就是身材和长相。孙宇轩的模样又怎么会差了,

武则天掌权之后,山东贵族和关陇贵族相继与她为敌,而读书人大多出自这两大势力,武则天虽然加强了科举选士的力度,试图从庶族中选拔干才与之对抗。

可是这个选拔过程太过漫长,每年又只能选出那么十几二十个的进士,其中还必然要让世家大族占去大半名额,她真正得以提拔上来的寒族子弟又有多少呢。

无奈之下,她也只能“不拘一格”。只要肯忠心为其所用、有些心计手段,便是不识字的,她也一样提拔重用,因之才有了来俊臣、侯思止这班文盲法官。

可即便是这帮文盲虽然不识字,但是在形貌上却也依旧是合乎标准的,似那来俊臣一般,何止是合乎标准,简直就是一个美男子,丰神如玉。俊朗不凡,虽然只是金玉其外。瞧着却叫人很是赏心悦目。

这孙宇轩就是个极俊朗的男子,虽然四旬上下,体态依旧壮硕,容貌五官齐整,颌下一部胡须修剪的也极整齐。只是此人极好杯中物,大有一杯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根本不用人劲,那一升半的美酒便被他喝个精光。接着就只能瞧着别人案上的酒壶眼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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