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他并不会练剑,但正如不会画画的人,也能去欣赏名作一样,他欣赏剑,也欣赏剑圣,哪怕,他是个野人。
郑凡自己都没想到,在这里,在这个环境下,剑圣居然碰上了曾经的手下败将,也是他的迷弟。
是的,
数个月的守城卒生活,水缸,小孩童的玩具,老太婆的唠叨,女人的温婉,让剑圣得以学会收敛自己的锋芒。
但,
你的气息是气息,你的气质也是气质,
你的模样,
却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一如后世的隐形战斗机,它的隐形只是在雷达探测中“隐形”,但你用肉眼,还是能够看见的。
正是因为见到了剑圣,
哈西才在一开始提醒格里木时,用上了开玩笑的方式,并不是他分不清楚场合,而是,真的…………兴奋。
此种重逢,真乃惊喜!
然而,梦的破碎,居然是这般的快捷,堂堂剑圣,居然以这种方式骗过了自己,绕开了自己,然后,继续去追逐他的目标。
这不是剑圣应该做的事儿,剑圣,怎么会这样?
其实,剑圣的变化,归根究底,源自于一个人,只不过那个人现在没功夫去解释,他还在策马奔腾,都顾不得回头看一眼身后的场面。
格里木骑着战马,速度很快,但还是逐渐被剑圣给拉近了距离。
因为剑圣每次脚尖落地,都伴随着一缕剑气释放,强行给自己加了速度。
距离,
越来越近了;
格里木只感到自己后背汗毛炸起,他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这些年跟随着野人王不知道经历了多少生死,自然清楚这种警兆源自于什么。
虞化平,
晋国剑圣,
该死,
居然真的是剑圣!
哈西的戏言,竟然成了真!
前方,野人骑兵正在快速奔驰而来,格里木也因此看见了希望。
他不敢回过头去和剑圣交手,因为他清楚,那样子的一个恐怖存在,如果对方铁了心要杀自己,哪怕自己只给其一剑的机会,对方也能成功抓住。
当一个剑圣发狂时,他想杀谁,就不是由那个人而决定了。
近了,近了,近了!
得益于格里木毫不犹豫地转身就逃,为其提供了不少反应时间,他已经可以听到前方自家骑士的马蹄声了。
然而,
其身后的剑意,却没有丝毫转折停止的意思,还在继续地一往直前。
该死,你怎么不退,你怎么不走,两千骑,足以将你碾压成肉泥,就算你是剑中之圣,也绝无幸免!
空旷的区域内,面对千骑奔腾冲锋,饶是三品武夫,也难以不为所动,昔日沙拓阙石一人独战三千镇北军,固然场面壮烈,但结局,却是被耗空了气血战死。
剑客的体魄,本就不适合群战,也无法群战。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