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走了。
六岁的我待着仇恨,逃离了这一座城市,开始在别的地方流浪。
小小的我没有别人家小孩子那般的天真无邪,每天活的那么开心,那么快乐,父母对他们是多么的温暖。
我每天需要的是如何能够在这乱世中生存下去,仇恨,是我唯一活下去的目标。
直到八岁那年,我意外加入了一个组织,学习了两年功夫,,两年以后,我背负着曾经的仇恨,回到原来的地方,亲手把那个青楼上上下下两百号人全部杀死。
那时候,我一身都是鲜血,别人说,我是一个恶魔,杀了这么多人!
别说那些人是无辜的,不应该,世界上哪里有无辜呢?
我难道不无辜吗?
你觉得你无辜,可是别人不这么认为!
**能够让人发疯!
当初来抓我的那几个人说,老乞丐被狗吃了。
我二话不说,一刀一刀的把他们的肉切下来,喂狗。
让他们吃掉自己的肉,让他们的手一点一点被狗吞了。
听见他们撕心裂肺的求饶声,我的心是畅快的。
到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老乞丐到底叫什么。
他说,别人家打小孩开口都是叫娘,而我开口,都是叫老爷爷。
从此我就叫他老爷爷。
或许他和我说过他的名字,只可惜我已经被老爷爷冲昏了头脑,不记得。
这一件事被人传的风风火火,我视若无睹,给老爷爷挖了一个坟,没有骨灰,没有尸体,名字就是老爷爷。
他是我唯一的温暖。
等我回到组织,即刻被头儿召见,便遇见了那个让我心动的人——帝渊。
我被他选为暗卫,开始了更加疯狂的训练,直到今天,我陪伴他整整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