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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一章 不成第三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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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掌柜的手指枯瘦而纤长,在打开卷轴的时候,双眼习惯性地眯了眯,要看得更加清楚些。

“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纸上两行大字,行书,笔走龙蛇,绵延而下。看上去,颇有些一气呵成的淋漓气势。

这两句诗源自唐朝诗人韦应物的七绝,乃是名句,用作书法之上,相得益彰,可以加分不少。殊不知叶君生此番用法,却是偷懒了。最起码,比起他之前的做法,诸如那《糊涂帖》,相比之下,无疑偷工减料了。

而最大的差别,自然属于留白处的章印。

这三幅字,叶君生所用印章便是李逸风所赠送的那方鸡血石印章,铭刻着“彭城叶丰”四字。

“彭城叶丰?”

吴掌柜念叨着,赶紧陌生得很,甚至连彭城在哪里,都有些糊涂——要知道天华朝资讯蔽塞,普通人等一辈子都未必会离开县城,更不要说到别的州府去了。再加上书籍刊行不发达,关于地理方面的知识更是贫乏得很,许多人甚至不知道国外有国,认定天华朝便是天下。

在冀州管辖下,彭城只不过是一个小县城,名不经传,长居于江南的吴掌柜没有听说过,那是一点不稀奇。

至于“叶丰”这个名字,他搜索枯肠,也无甚印象——没印象才是对的。本来便认定对方籍籍无名,倘若突然冒出一个响亮的名字来。那才见了鬼呢。

本来吴掌柜想快速跳过署名这一点,可是端详那印章铁画银钩。笔触凛然,颇为不凡。其本身鉴赏水平说不上多高,但春来秋往,兢兢业业在店铺里服务了几十载,没吃过猪肉可也见过猪跑。用句行话说:“唯眼熟耳。”

审阅得多了,对于字画各个细节方面都有些心得见解。现在他见到书法上的印章法度。多少瞧出些端倪来。

此子用的印,看来不是寻常货色呀!

算是他有眼光,那方鸡血石印章出自李逸风之手,作为诚心赠品。可谓下足了功夫,岂会差到哪里去?

身为文人,一方印章便等于自家门面,马虎不得。叶君生用此好印,对此吴掌柜不由高看了两分,态度端正起来,然后再仔细看字。

字,同样是好字。用笔饱满,精神,其中还有一股气息蕴含着。浑然一体,看下来,非常舒服。

不得不说,这是吴掌柜近年来所审阅到的,少见的好字了。寻常书生前来兜售作品,书法大都中规中矩。一言以蔽之,匠气太深,工整倒是工整了,却像是印刷出来的。无甚艺术造诣,价值不高。

叶君生这一幅字不同,颇有些独树一帜的味道,很耐看。

端详了一会,吴掌柜按耐不住又去看其他两副,观摩完后,脑子里迅速计算着,有了分寸。

一盏茶时间后,他放下字,沉吟问道:“叶公子,不知你这三幅字要价几何呢?”

“一百文一幅。”

叶君生的回答很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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