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酱很浓郁,勾起小时候回忆,妈妈不舍得放花生酱,硬是让自己兑水就能吃。
哪像现在,在外面买的一份凉皮,碰见抠搜的老板,酱料也不会多给一个。
何等人能做出这种美食。
鸭子老板大口嗦凉皮,白色透明薄皮粉条被裹满红油,芝麻黏在上面,还有几根青瓜丝点缀。
入口,一股清新脱俗香。
咀嚼,嫩滑轻易嚼碎。
辣椒劲头蹭地一下冲上脑袋,瞬间让疲倦烦躁的大脑充满鸡血。
他决定要做一件人生大事。
次日凌晨,林晨提着面粉早早来到食堂。
一进来,鸭子老板相当热情,跟在他屁股身后提东西。
“你干嘛给我提东西?”
林晨一脸懵逼,看向鸭子老板衣服穿着很隆重,一身运动装,头上绑着红腰带,就像是出来干架的大佬。
“我叫老方,哥!”
鸭子老板终于介绍自己姓名,林晨还是不理解他的行为。
“我还没结婚,你叫我哥?”
“哥,你别客气,你去哪儿我跟着你去。”
“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我跟着你干!”
林晨笑了笑说道:“我没有工资,而且我也不喜欢收徒。”
“不需要工资,我太想进步了。”
老方一辈子碌碌无为,一直被媳妇压着,家庭也很反对自己做厨师,也不知道哪个混蛋说做这一行业很赚钱。
到头来亏钱比赚钱还要多。
他太想进步了,实在不行更想倒贴钱,只要跟在林晨身边,应该能学上东西。
林晨却摆摆手:“不行。”
“为什么,我不会打扰你。”
“我这工作怕是你做不过来。”
老方不理解:“没听懂。”
“怎么说呢,需要你的时候,你能及时出现的话,或许会考虑。”
林晨需要一个随叫随到的随从,如果说只做复杂的串串又或者是上山下海。
能有个帮手固然好,但是需要好的脾气。
老方这人接触下来,该怂得怂,该嫉妒的嫉妒,人都是有情绪的,只可惜林晨心有余而力不足。
林晨不打算收徒,做好自己的菜品。
老方也没追着他问下去。
我这么真诚,也不收我为徒,途中碰见谢宇航,他也说过这个问题。
“你想进步就去某个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