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去,你继续。”
唐顺一愣,忽然想起之前他去a市接队长回来的那个早上,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队长除冷漠以外的表情,明明是气怒的模样,可突然又被气笑了,那面色,仿佛都能沉出了墨,甚至连带着这几天的训练都惨不忍睹,惹来特警们的哀怨连连。想到这儿,唐顺忍不住压低声音问:“是a市出了什么事儿?还是你的……”
“家事。”闫朗简短的连个字,不想说太多:“你继续做该做的,该怎么训练想必你也清楚的很,明早就出发,越早越好。”
唐顺应了一声,闫朗就迈着坚实有力的步伐转身回去准备了,一想到林筱筱会打电话给他了,是不是也算是进步了?养小狗吗?如果一只小狗可以维系住俩人的关系,养一养,倒也无妨,他的嘴角勾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浅笑。
第二天清晨,闫朗回家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一幅画面。
毛绒地毯上,穿着家居服的女人,缩卷成一团,沉沉的睡着,她的怀里,白色夹着黄毛的小狗眯着眼睛,喉咙里发出咕隆咕隆的声音。
闫朗脱了鞋,轻手轻脚的走进来。小狗从林筱筱怀了挣脱了出来,抖抖身上的毛,迈着步子,小心翼翼的朝他走去。
闫朗不喜欢狗,确切的说,不是不喜欢,只是没养过,也不知道会不会喜欢。
但他本身对宠物,确实不怎么感冒,这会看着地上的一小团,他眉毛都没抬,绕过去,走到地毯边,黑眸,盯着倒在地毯上睡得沉沉的女人,蹲下身,手指,碰了碰她额前的留海。
“唔……”林筱筱迷糊的咕哝一声,感觉额头痒痒的,以为是小狗在弄她,含糊的嘀咕:“小狗乖,别闹。”说着,顺势扭过头,用脸蹭蹭,再亲了一下。
闫朗手腕一震,黑眸紧了起来,看着自己手背上那被她吻过的地方,眸光带着点异样。
他偏头,看了眼脚边整瑟瑟缩缩往他这儿靠的小狗,失笑。
没想到他闫朗,还有羡慕狗的一天。
起身,顺势将小狗抱起,托在怀里,他问:“她经常亲你?”
小狗哼哼一声,探着头,用鼻子凑了凑他的下吧。
闫朗用手挡开,“倒是不认生。”他嘀咕一声,将小狗放下,解开领带,将西服外套轻轻的盖在了林筱筱的身上后,就转身回了书房。
再出来时,已经换上了轻便的家居服。
因为一想到马上就要回家了,就可以看见林筱筱了,所以昨晚几乎就没怎么睡,即便清晨走得很早,但未曾从他的身上看到丝毫的疲惫,只是他的肚子,偏偏这时候有些饿了。
进了厨房溜达一圈,没看到什么能吃的,他皱了皱眉,转向客厅里,那窝在地上睡得正欢的女人,这几天她有正常吃饭吗。
他很想叫她起来给他弄点吃的,又有点不忍心。
这么想着,他烧了水,打算自己煮个面作为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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