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看小说网

去看看小说网>原来你也在这里歌词表达什么含义 > 94 混蛋她要结婚了(第4页)

94 混蛋她要结婚了(第4页)

“为了杨家的那个养女么?”沈嘉佳笑了一声,“不过你也真是多此一举了,嘉攸都已经跟老头子说好了,你非要先给了钱,有些事儿非要搞到明面上来,暗地里你可以动用的钱也是不少。”

顾青城抬起头来,看向沈嘉佳:“那你跟陆离呢?”

沈嘉佳向后靠在沙发上,大波浪的头发垂落在胸前,高跟靴裹着紧致纤细的小腿,“喜欢呐,不然你以为呢,我都是一个孩子的妈了……”

“那陆……”

沈嘉佳明显不想要顾青城继续谈这个话题,索性岔开:“你知道嘉攸为什么今天走那么早么?因为今天要带着杨拂晓去教堂。”

顾青城手指摩挲着一个白瓷的茶盏,微慢的手势,指印在杯身上,印出指纹的纹路。

刻意放慢的手中的动作,似乎是想要在下一秒将杯子在手中捏碎,正在刻意压制着什么。

只不过,出口的话却变得淡淡的:“哦?与我何干?”

“这就对了,”沈嘉佳笑了一声,小腿在空气中随意地晃动了两下,“我见过那小姑娘,你这种脾性,她不适合你,你这回就让让嘉攸。”

沈嘉佳在顾青城的办公室里多坐了一会儿,接了一个电话便起身离开了。

就在办公室的门关上的那一瞬间,顾青城忽然抬手将桌面的一杯水给扫在了地上,听着水杯刹那间炸开粉碎的一瞬间,他觉得体内一种忽然的冲动才压制了下去。

他看着莹莹闪烁的电脑屏幕,深深的闭了闭眼睛。

忽然,一个声音窜入了耳膜:混蛋,她要结婚了!

之后很长时间里,顾青城大脑中反复地转圜着这几个字——“她要结婚了……”

………………

距离婚礼还有三天。

沈嘉攸带着杨拂晓来到了举办婚礼的教堂,之前定的是东郊的一个大教堂,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宾客减少了,教堂也就变了,改成了一个小教堂,只请了一些比较亲近的宾客,真是如同沈洲所说,一下子就削减了一大半。

杨拂晓不在意,如果不是沈嘉攸要求要办婚礼,她都不想要这么隆重的公诸于世。

而对于沈嘉攸来说,他只要杨拂晓在身边就足够了,哪怕整场婚礼都只有她一个人陪伴。

虽然,这对于两人来说,只是一次契约式的婚礼,一年之后,等到杨拂晓腹中宝宝安全出生,便可以解除了,但是两人却有分别不同的意义。

教堂位于东郊,下了车,凛冽的北风让杨拂晓戴上了帽子,顺便竖了竖衣领。

远看,这边有些荒凉,但是空气很清新。

沈嘉攸说:“时间有点紧,要不然的话可以等明年春天再办婚礼,这边全都是鸟语花香,很美。”

杨拂晓跟着沈嘉攸踩在一片枯草之上,“我喜欢冬天。”

沈嘉攸怕杨拂晓踩着地面上的石子绊倒,牢牢地握着她的手臂。

之前准备在外面宴请宾客的,但是冬天天气太冷不允许,办仪式的时候是在这个小教堂里,等到婚礼结束,还是到亚寰宴请宾客。

推开小教堂的门,一排排深棕色的木质座椅,杨拂晓脚步轻轻地踩在台阶上,看着前面空旷的教堂,开口说:“我第一次来教堂。”

因为空旷而高远,杨拂晓的声音有些许回音。

沈嘉攸转身关了教堂的门,将身后凛冽的寒风挡在门外。

杨拂晓脚步轻快地从台阶上走下来,一步一步走到最前面的座椅上,“教堂里不是有神父么?”

“神父在前面,你想见神父么?”沈嘉攸跟着她走过来,“我去找他。”

杨拂晓拉住了沈嘉攸的手,“不用。”

手指尖忽然触碰到沈嘉攸的手,她猛地缩了回来,转过来笑了笑:“不用去找别人,就咱们两个在这儿坐一会儿。”

教堂里并不冷,杨拂晓将帽子去下来,插在羽绒服里的一只手也拿了出来,说话间口中弥散着白色的蒸汽。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