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咪咪也有良心发现,也去为凌姗想过。她觉得自己这样做肯定是对不起凌姗了,但也都是实在没办法的事。
本来嘛,凌姗应该是自己的大恩人呐,按说,自己这初入江湖的应该是知恩图报的。
可偏偏她又觉得无法报答。
因为咪咪很清楚,像凌姗这样高学历又有修养的人,钱在她那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如果她去提出要认回自己的女儿,那么像凌姗这样明事理的人,咪咪也相信,即便凌姗她再舍不得,在法律上,她也得把孩子还给自己的。
可是转念又问自己,孩子到底和自己合适还是跟凌姗合适,更有利于成长和发展呢?
显然,在教育孩子方面凌姗肯定比自己强啊?自己一个初中文化,不看书不读报的,又身处在这肮脏的经济圈里,显然是没优势的。那么,自己真要这么做,那是不是又会坑害了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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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咪心里明镜地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人。自己这些年就是在走钢丝啊,一天到晚都在颤悠悠地过日子,万一哪天一脚下去踏空,那就会自栽了,没爬起来再走的机会,而是去牢饭了,甚至……
她终于不敢往下再想了。
还是先不认为好吧?!
咪咪不止次地这样劝自己。
劝可是劝,虽然成破利害也看得明白,可是,那种带有缘特殊的感觉和别样的冲动都使她无法平静。
特别是在她每天晚上和金大雄在一个床上同眠的时候,这种情感刺激尤为强烈。
嗨!我这究竟干的什么事儿啊?!人家含辛茹苦地为你养女儿,等于救了你女儿的命,可你却……却占有了人家的男人……这,这太有点说不过去,缺德了吧?!
别看咪咪生话上放荡勾引有妇之夫,但她有时真的还能良心发现,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想想。
甚至想用结束和金大雄的情人关系来报答一下凌姗,也真试了好几天,竟然没和金大雄做那事儿。
但最后她还是被那难耐的折磨人的强烈欲望所战胜,不得不使她屈服了。
经过这么几番的折腾,和反复的思想斗争,咪咪终于决定跟着感觉走,把什么良心不良心的放在一边:
良心值钱么?只要凌姗开个价,我给钱就是了。
咪咪终于决定:既不离开金大雄这个男人,也不放弃秀秀这个女儿。
缺德就缺德吧!不缺德,女儿就不会属于自己呀。
咪咪咬着牙,心里在发狠地说:
要,女儿我要,男人我也要!他们都应该是属于我的,他们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对不起了,凌姗。这可能是你前世欠我的孽债吧。
别怪我。
我会给你一大笔钱补偿的!
那么,决心已定,咪咪又面临着另一个选择,那就是先夺回女儿,还是先夺回凌姗的丈夫?
咪咪在反复地掂量:如果先夺女儿吧,要夺不成的,那弄不好还会连金大雄都给丢了。
所以最后她还是决定:
先夺取凌姗的丈夫。
要让他们矛盾激化,达到他们迅速离婚的目的。只要他们离了婚,她立马就和金大雄办理结婚登记,做合法夫妻。只要有金大雄在自己身边,那就想办法请律师帮助他把秀秀的抚养权争取过来,那女儿不就顺理成章地回到自己身边来了吗?!
这是一个非常完美的计划,也是非常完美的结局呀。
咪咪暗自庆幸自己的神机妙算。
就在刚才,咪咪在遐想间,不知不觉地已经喝下了一瓶百年的"xo"。
此时,她觉得头有些重了,脸上的热度也不断上升,甚至有点火辣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