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希喜欢视觉摇滚,阿衡是不意外的。
因为她清楚地知道,这少年有一颗敏感而宽阔的心,足以承载音乐最绚丽的变化,接受造型上最诡谲的尺度。
颓废,靡丽,喧嚣,这是她对那些带着金属质的音乐所能给予的所有评价。
言希是一个聪明的人。因此,他总是把别人演唱时所有细微的动作、表情模仿得惟妙惟肖,甚至包括嗓音流动的味道,只不过是跑了调的。
言希又是一个专一的人,许多年只听一个乐团的音乐,Sleepless。四个人的组合,其他三个只是平平,唯独主唱Ice,是一个如夜色一般迷人的精致黑发男子。
Ice喜欢站在舞台的角落,在灯光暧昧中,化着最华丽的妆容,用带着压抑狂暴的灵魂演绎自己的人生。
无法道明理由的,言希热烈地迷恋着这个乐团,或者说,Ice这个人。
阿衡看过言希录的Ice演唱会现场,却着实无法生起热爱。因为这个叫作Ice的男子,有着太过空灵干净的眼睛,脱离情绪时,总是带着无可辩解的对世人的轻蔑;热情时,却又带着满目的热火,恨不得把人烧尽。
她看着舞台上的那男子,看得心惊胆战。转眼,却又胆战心惊地发现,言希把那男子的眼神模仿得炉火纯青。
这让她有一种错觉,如果给言希一个机会,他会放纵自己重复走向那眼神背后隐藏的经历。而这些经历,她即便不清楚却也敢打包票,绝不是长寿安宁之人会拥有的。
因此,当陈倦微笑着把一张传单递给言希时,阿衡隐隐皱了眉。
“什么?”言希有些怔忡。
陈倦笑:“我以前听思莞说,你很喜欢视觉摇滚。今天上学路上有人发传单,好像是C公司准备新推出一个视觉band,正在选拔主唱。你可以去试试,言希。”
C公司是全国有名的造星公司,国内知名的乐团多数是由他们制造的。
言希愣,半晌,开始偷笑:“哎呀呀,如果本少被选上进入了演艺圈,以后是不是就能看到我偶像了?”
陈倦挑起眼角的凤尾,隐去笑,正色道:“言希,我没有和你开玩笑。”
言希怪叫:“谁跟你开玩笑?就是开玩笑,我能拿我偶像跟你开吗?嘁!”
“言希,我记得你丫好像从两年前就念叨着要到小日本儿去看你偶像。”辛达夷插话。
“没办法,我家老头儿说我要是敢踏进倭国一步,就立刻和我断绝关系,尤其是金钱关系。”言希摊手,摇头感叹。
“别扯这些了,我正好认识几个玩儿乐队的,言希你要是乐意去,我可以请他们陪你练习。”陈倦打断少年偏题的话头。
“去,怎么不去!”言希笑。
阿衡坐在一旁,一直不置一词,心中却隐约有些烦躁。她心底期待言希把这事当作一个笑话,说说也就忘了。
可是,他放学以后就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关了灯,一个人一遍遍安静地重复观看Ice的演唱会实录,出来的时候,只对她说了一句:“阿衡,我想试试。”
阿衡不说话,只是默默点了头。
她不知道Rosemary为何对言希的事如此关心,但他寻来的那几个人,每一个都是艺大的学生,对摇滚乐十分通晓。架子鼓、吉他、键琴,一应俱全。
“这是玩儿真的?”辛达夷对着阿衡咋舌。
“嗯,昨天言希报了名。”阿衡开口,目光却投在Rosemary身上,他正从完全专业的角度,认真挑剔着言希唱歌的发声。
阿衡没有忘记,思莞曾说过,陈倦的音乐才能有多么出彩。
当然,妈妈也曾说过,言希幼时跟随她学钢琴,整整一年,才能磕磕巴巴地弹出一首小舞曲。
天生长了一双弹钢琴的手,却对音乐的敏锐性出奇的差。因此,为什么会是言希?
Rosemary分明是早就做好了准备,选定了言希,或者,他一开始的目标就是言希。阿衡甚至有一种错觉,他在不遗余力地把言希拉向这条路,那一套说辞,言希的兴趣、同学情谊,太过敷衍。
依言希平日的敏锐,他本该看出。可是,这少年流连沉浸在精神甚至灵魂的罂粟中,已然失去控制。
而Rosemary显然是清楚言希性格中的这一弱势的。他对言希很了解,这超出阿衡的设想太多,也太可怕,因为她从一开始就不清楚这诡异少年的目的。
从他的变装归国,对过去的只字不提,到思莞对他靠近言希的强烈排斥,一切的一切,都像化不开的雾色朦胧。
“这句是68拍,A大调,先起后收,唱错了。”Rosemary皱眉,指着乐谱。
“怎么又错了?”言希小声,瞪大眼睛看着乐谱,像要看出一个洞,表情是茫然无知的可爱。
阿衡收回神思,笑了起来,走到厨房,准备了几杯果汁。
“陈倦,谢谢。”阿衡把果汁递给那个一身女装的妖娆男子,微笑着打断他对言希的训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