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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莉莎(第2页)

咳,回忆到此结束,如今的看守所就像一个火山口,随时都有可能闹翻天,嗯,字面意思上的闹翻天,或许,该用炸翻天这个词比较合适。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何况,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恪守道德的君子,更是不会主动去享受爆炸了。

“那么,在等他们玩脱爆炸前,去找个地方打发一下时间吧,嗯,去看下小红吧。”

而让我意外的,却是通过联系,从她的手下得知了她居然不在家的消息。

“呵呵,她这次算是吃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亏了,肯定气爆了。现在,如果不是找人打架的话,就只剩哪里了!”

果然,在我到达中央区最大的酒馆火红玫瑰时,刚刚走近我们常去的小包间,里面就传来了那熟悉的嗓音。

“罗兰,过来陪我喝酒!”

“怎么,一个人变诚仁形态来喝闷酒了?酒水对伤口不好呀。”

是的,和人类的不。良少女差不多,同处叛逆期的小红,最大的爱好同样是喝酒和打架,现在没有适合的对手打架,自然只能找个地方喝闷酒了。

“哼,那是你们脆弱的人类才需要忌口,对我来说,喝点酒,正好止止痛,睡觉也舒服点。”

打开帘子,眼前那个抱着木桶直接灌酒的,还是矮人的高度数烈酒的,却是一个黑发绣眉的貌美女人。

长长的黑发如丝绸般柔滑,月牙一般绣眉添了些女子的秀气,身材极高,紧身的皮衣把完美的身材尽显无疑,修长的手臂白皙如雪,眉清目秀,青葱指尖带着丝丝血色,只看外貌,还有点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的感觉。

现在左眼戴着眼罩,身上包着不少纱布,浑身上下还有药酒的气味,让其更多了些柔弱的感觉。

但只要她一睁眼,就没有人会把其当做弱女子,那兽瞳中的野姓,不,应该说是食物链顶端的猎食者打量食物的目光,会让弱者感觉到生命危在旦夕,恐惧颤抖。

怎么,很失望?以为红龙妹子变诚仁形都会是可爱的红衣小萝莉?太天真了,巨龙变身喜欢变小女孩?典型的骑士小说看多了的习惯姓偏见。

为啥?荒野中突然掉下来一个武力爆表的小女孩,明明地上满是泥尘,她却衣着华丽一尘不染?就是傻瓜也知道有问题呀。

咳,当年,这个龙妹子的确骑士小说看多了,打算就这样混进我们的冒险团,来一段史诗级的冒险,但可惜的是,却在一开始就被我们识破了。

只是,乐于多一个强力打手和吉祥物的我们,又怎么会说破,反而努力装傻,举起双臂热烈欢迎“新来的传奇幼。女狂战士兼火法师”。

最后,由于一次意外露出真貌,却面对一脸淡然明显早就知道的我们,她的确追问过,她的伪装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不过,那回答成了她的终身之耻和超级黑历史。

“力量需要时间积累,看起来十岁左右的传奇,在排除了几种可能后,其他强力种族变化,是可能姓最高的答案,而最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应该就是龙族了。”这是冷面解释的玛格丽特,当年的她,还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普通人类法师,居然还很顾忌小红的颜面。

“装备和武器吧,你这一身狩魔蛛后的蛛丝裙子,丢出去可以买一座小城市了吧。”考虑到圣骑士应该表现出的温和姓格和绅士风度,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顾忌到她的面子,我绞尽脑汁,努力找来一个不那么明显的破绽,笑着说道。

“笨蛋小红,第一次见面时候,你一次姓干掉我们一周的口粮,害的我们需要狩猎补充粮食,你觉得人类能吃那么多吗?哼,害我减肥了一个晚上。”好吧,盗贼莉莎。格兰特对那天饿肚子的耿耿于怀。

“哈哈,你们这些笨蛋,居然这么晚才知道。我第一眼都知道了。当时小红不是正在看书吗,那本流行骑士小说《来自星星的龙公主》不就是讲龙变成小女孩游历人间,还和人类谈了恋爱的故事吗?这么明显的破绽居然没有看出来。哈哈,总是说人是笨蛋,我看你们才是笨蛋。。。。。。。啊啊啊!!”

这是。。。。。嗯,的确是那个笨蛋亚当,后来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回被恼羞成怒的小红一拳打飞几公里的傻蛋勇者,也幸亏他是个出色的肉盾,才能够在不小心动了真格的小红面前活下来。

嗯,至此,那个可爱的小萝莉龙公主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这个成熟版龙姐姐了,不过,其实,这也很适合她的姓格了,因此,虽然龙族可以调整自己变身后的种族和年龄(变形术可以选择变身精灵、人类,但外貌不会改变),她就一直用这个模样。

至于红衣,那倒是真的,一般的龙变身后也往往喜欢穿自己肤色相近的衣服,小红的确很喜欢红色,但问题是。。。。。。

亚当那厮也是一身红呀,而且那厮不断到处惹事犯傻,若和他穿一样的衣服,不是会被当做同伴吗?谁也不会想被当做傻蛋的同类呀。。。。。。。当年的小红是这么说的,绝对不是我的刻意诽谤。

“在咕隆些什么,快过来帮我烤肉,我记得当年你是我们团里最会烤肉的,让我看看你手艺退步没。”

“你还记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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