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一直从三更天烧到天亮,几乎把这家房屋烧的片瓦不存,家里的十四口人一下子烧死了八口,梁德仁夫妇两个和偏房岳氏全被烧死,丫鬟烧死两个,家丁也烧死三个。
一下子死了八口人,这在尉氏县来说,算是个大案子了,衙门里的官差介入调查,怀疑这是人为纵火。
最后调查来调查去,查了一个多月,发现他们一个村子里,一半儿人都有纵火嫌疑。因为啥呢,因为这梁家在村里得罪的人太多了,梁德仁的儿子梁童生十分蛮横,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在村里看谁不顺眼就打,经常带着几个家丁把人打的遍体鳞伤。梁德仁呢,好色,见谁家闺女长的不错,让媒婆上门,打着给儿子找媳妇儿的名义,把人家的黄花闺女骗进府里,糟蹋完了,陪人家点儿钱。
当时那年月儿,贫富差距极大,可谓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而且那些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大都是整治穷人维护富人的,穷人命如草芥,那年月儿,老百姓卖儿卖女的都屡见不鲜。女儿给人糟蹋了,还能得到点儿赔偿钱,女孩儿家里人也就打落牙往肚里咽了,虽说心里恨得牙根儿都痒,嘴上却不敢吱声儿。自古以来,有那么一句话,叫做,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斗,斗不起呀。
梁府的这场大火,着实让那些村民们解了气!
那些负责调查失火的官差还发现,大火过后,梁府除了烧死的那八个人以外,梁德仁的儿子梁童生,女儿梁秀秀,包括梁府管家、做饭的老妈子,还有一个丫鬟和一个家丁,居然集体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就导致了整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要说是那些村里人放的火,有点儿说不过去,放这么大的火,不是一两个人就能成事儿的,要是人多了呢,心就不会那么齐,总会有人因为害怕、胆怯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走漏出风声,甚至是露出蛛丝马迹,但是县衙官差在村子里挨家挨户查了一个多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更别说什么蛛丝马迹。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不是这些村民合伙干的,再者说,这些老实巴交的村民没这种杀人放火的胆量。
要说有胆量的,那就是那些土匪响马了,不过要说是土匪响马放的火,也不大可能,这村子距离县城很近,那些土匪响马还没嚣张到在县太爷眼皮子低下犯事儿的,再说那些土匪响马一般只图钱财,不会赶尽杀绝,他们要是真这么做了,那就等于杀鸡取卵,自己在断绝自己的财路。
以上两个方面都排除以后,就剩下内贼作案了,也就是说,这火是梁府里的人自己放的。
梁德仁的一双儿女基本上可以排除在外,相信他们自己不会烧自己的房子,更不会烧死自己的父母。最后的嫌疑人,就落在了失踪的管家、老妈子、丫鬟和那个家丁身上,官差怀疑这些下人串通勾结在一起,放火之后,又绑架了梁德仁这双儿女,搞了个集体大逃亡。
至于这些下人放火、绑架的动机,县衙暂时没考虑,先把几个人抓到,审了再说。
就在县衙准备对梁府这几个下人发榜通缉的时候,梁府失踪的那名家丁返回了村子,县衙得到消息以后,派出几名得力捕快,第一时间逮住了那名家丁,押回县衙一审才知道。
梁德仁的儿子梁童生根本没有失踪,在梁府失火之前,梁童生带着这名家丁到原阳县进货去了,也就是给米店进大米。原阳大米,据说在东汉时期,已经是宫廷专用米,质量和口感没的说。梁童生去的时候呢,刚好是新米收仓的季节。
话说回来,这个梁德仁虽说在他们村子里算是一霸,但是还不算是黑心商人,买卖的米面不但价钱公道,还都是上等品,深受县城里的百姓欢迎。
言归正传。到原阳县进大米,这是梁童生生平第一次干正经事儿,也是第一次拿这么多钱出门,结果人还没到黄河边儿,在黄河南岸一个叫雁鸣湖的地方停了下来,因为那里不但风景宜人,过去更是以美食和烟花柳巷闻名。
梁童生拿着进米的钱在那里厮混了两个多月,不但把钱花光了,还欠了人家一屁股花债,最后被一家青楼的老鸨子扣在那里,让这家丁回家拿钱赎人。
至于梁府上的大火,这家丁和梁童生根本就不知道。
到这儿,这家丁和梁童生的嫌疑算是给排除了,县衙开始着手追缉失踪的管家、老妈子和那个丫鬟,同时,也在紧锣密鼓寻找梁德仁女儿梁秀秀的下落。
又是半个月过去了,这时候已经进入阴历十月份,天气转冷,梁府纵火案从案发到此时,已经过去两个月,却一直查无头绪。县太爷因为案件过于离奇诡异,为了保住自己的顶上乌纱,压着不敢上报,眼看着,就要成无头悬案了。
就在这时候,梁德仁的儿子梁童生慌慌张张跑来县衙报案,说自己的家丁夜里被人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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