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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第1页)

杜衡一早上就收到了昌隆稠布店派伙计送来的旗袍。这是她三天前,打电话用杜若英的名字在店里定了这件旗袍,指定了碎花粉红色料子。

她痛快付了钱,也没心思睡懒觉,立即穿上在镜子前照了几遍,心中阴霾一扫,自我感觉又好了不少。

料子是底色象牙白,好似内敛实则耀眼,牡丹团花则略有些艳气,这就是杜衡的趣味——欲拒还迎,既雅又浪;她就喜欢街上没人和自已穿一样的衣服。

在杜衡看来,别的女人不敢穿这种绚烂夺目的衣服,是因为她们不够白,驾驭不了这样反差的颜色。她自已则大大大不同,太端庄的着装,对她而言容易让自已泯然众人,大红大绿又显得俗气。所以她特别喜欢这种既阳春白雪又能艳压群芳的闷骚着装。

当然有了这一身,不出去逛逛自然不行,中午没到就出门去了。这会儿她心情大好,昨天的惊恐和自省也暂时丢到脑后了。

她想先在钱士禄门口晃了晃,想碰巧撞见,听听他的评价,虽然她对这个同乡十二分鄙夷,有些时候避之如鬼,但是不妨碍她想要收获每一份廉价的赞美。

钱士禄有一样好处,他的赞美一定是出自真心的。他真把自已当成西施。不似秦川那样油滑敷衍。

可惜,钱士禄好像又不在,他总是早出晚归,挺忙的。好的一面在于,他似乎也没有太注意到杜衡这种日夜颠倒,不是泡吧就是逛街的作息根本不可能在大学教书。

她一个人出去先做了做头发,然后一直逛到下午三点,买了一堆东西才准备回去,一路上昂首挺胸,暗自留心着四周或流连,或艳羡或不屑的目光。在这样一个初冬下午,满街萧瑟落叶,各种素面朝天,灰不拉几的女人,她感觉自已就是街上唯一的一抹萌动的春色。

距离家还有三条街时,发现街上一家高档女鞋店。

橱窗里一双红色女鞋款式不错,她就驻足在那里看,思忖与自已衣服是不是相配。

她稍微后退,透过玻璃橱窗,将塑料模特脚上那双鞋倒映到自已脚上,颜色似乎有一点点不搭,但是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她对颜色间的协调很敏感,应该说审美水平甚高,颇会搭配。

正犹豫间,就看到又一抹春色从眼前一闪而过。她抬头看,是玻璃上倒影的另一个女人,穿着与自已一模一样的衣服,身形都有几分相似。

她好奇转身,看到那个女人就在街对面,转过街角进了一条巷子就不见了。

这是一种奇特的体验,她很少撞见与自已一样衣品超然和审美绝伦的女人。

她看向那个女人消失的街角,心里想,如果自已有一双红鞋子,就又拉开档次了。

于是下了决心,转身进店试了下那双鞋,有些心疼钱,于是还了还价,店家倒是也肯商量,最后打了个七折买下了。

她穿上那双红色高跟鞋,手上抱着一个装旧鞋的鞋盒满意出来。不过这双时髦鞋子的后跟有些高,暂时走路有些不适应。

走出几步,就撞见迎面过来一个肥胖猥琐,留着人丹胡子的中年男人。两人擦身而过时,那男人还色眯眯上下瞄了她几眼。

杜衡猛然意识到,这个人自已见过。

她记性很好,清楚记得被自已骗过的每一位苦主。这位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她花了不到半秒钟,就在大脑里检索到了目标,是2年前,在赌场里钓到的小开,姓金。

当时她原本已经有了一个目标,但是这位金公子在赌场里闪耀出现,不仅口若悬河还出手阔绰,立即成为了杜衡的一个候选目标。

金公子自吹有一个汪伪财政部的叔叔,在中储券替换法币截止后,叔侄两人联手,以接近废纸价格收入市面上法币,再兑换给中央储备银行。从中狠赚了一票。

总之,在他唾沫横飞的自吹天下人无非都是待收割的草芥后,杜衡将他选为优先对象。

那次下手,并没有小川参与,是她个人的临时起意,甚至没有让田雨帮忙。

方法也很简单,用的是掺了麻药的鸡尾酒,杜衡故意增加了分量,已经非常接近致死剂量,只因为这小子对汉奸行径完全不以为耻。

整个过程极简单,金公子喝下鸡尾酒后急吼吼地想要脱裤子,脱了一半就重重倒下了。

杜衡卷走了这位身上的戒指手表现金,离开时,看到他还倒在地上口吐白沫,也不知道活不活的成。

看起来金公子是没死,不知道他会不会想起自已。

杜衡想赶紧脱身,但是可恨换了这双新鞋,完全走不快。她后悔成这样花枝招展,错身时,那金公子还色眯眯看了她几眼。若他想起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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