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那么麻烦。
但徐清风觉得,结婚,一辈子就结一次,可马虎不得。
过去那是时代局限,所以很多人都会简单一些。
如今改开了,倒也不需要太低调。
从供销社出来,两人手里提着大包小包。
又是丰收的一天。
所有人都十分羡慕看着两人。
男才女貌,天作之合。
“婚礼用什么酒?”徐清风询问李秋雨。
这可把李秋雨问倒了:“我也不喝酒啊,清风哥,你看着办吧。”
徐清风点了点头:“你不是有个闺蜜在酒厂吗?咱们到时候去酒厂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一点的酒。”
用来招待宾客的东西,可不能太次。
“好啊,我正好给她送请柬过去。”李秋雨开口道。
其实请柬也可以托人带给她闺蜜。
但李秋雨觉得,亲手把请柬送到对方的手里,这样更显得有诚意一些。
林场到酒厂,也不远。
“择日不如撞日,要不我们今天就去吧。”徐清风提议道。
他今天也没有事情。
虽然离李老和何春花挑选的黄道吉日,还有十天半个月,但事情还有很多,总得一件一件去处理了。
两人很快,赶着驴车,出发前往酒厂。
徐清风正好去拿上次跟修理店老板说的那个电视机。
捎带着,徐清风也想去县城的百货商店,买一台新的彩电。
林场的供销社,没有大彩电,只有黑白电视机。
徐清风不差钱,当然要买好的。
他对电视机不感兴趣,但结婚,总归是要有的。
摆放在家里,给宾客看看,解解闷。
不然待在一起,唠嗑也太无趣了。
这个年代,能看上电视,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清风哥,你上次的收音机,便是这里买的吗?”李秋雨好奇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