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竹和小梅卖入甄府,生是甄家人,死是甄家鬼,自己如此,后代也同样如此。
而且部曲跟奴隶的身份一样是世袭的,他是部曲,他儿女妻子也部曲贱民。
法律虽然规定,部曲和奴隶不一样,不能明码标价的买卖,但却又说可以转让,转让时是可以以衣食的名义收些补偿费的,其实也就是变相的买卖。另外部曲虽然能娶良民,可部曲的女儿却不能嫁良民。
还有一个更要命的,主人若奸别人家的部曲妻女,得杖一百,但奸自己家的部曲妻女,不坐,就是没有事。
甚至法津还规定,降非是主人犯了谋逆大罪,否则部曲不得告发自己的主人。
部曲比佃户还不如。
甄家有许多部曲,也有很多客女和奴隶,客女就是部曲之女,与部曲无异。
大唐的奴隶制度也算是一大特色了,有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意思,前后朝代都没他厉害。一个大唐的奴隶,就算遇到一个好的主人,给他放免,他也不可能马上变成良民,他依然还是贱民。
一个私属奴婢,经主人放免,成为部曲、客女,地位比奴婢好些,但依然是贱民。
而一个官属奴婢,就算放免,就成了官户或称番户。官户不是什么官员之户,而是官贱民,他们依然是贱民,只能本色为婚,比部曲还不如。
官奴婢再免,就成了杂户,比官户稍高些,依然是贱民。
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从奴隶到良人,得经过三次放免。成为了番户、杂户后虽是不纳课,但却得上番服役。
番户一年三番,杂户二年五番,番皆一月,计杂户一年上番七十五日,番户一年上番九十天。年十六以上当番,若不上番,可纳资代役。
部曲、客女,杂户再免之后,才能成为平民,如果没有放免,他们的子女就会世袭他们的身份。
部曲娶了良人女之后,他的妻子身份也要从良人女变为部曲妻,身份与部曲相等。
部曲也不是主人想放就能放免的,得有很复杂的手续,甚至有不少限制。总之,一入贱籍,想再回良籍,可能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此外,还得遇上好主人。
唐律规定,如果良人立自家隶属“贱籍”的婢女为正妻,那官府要出面干涉,判男人做两年苦役,女人打回原阶层还去当婢女,不准享受正室待遇。即使婢女生了男主人的儿子也不行?对,不行!婢女生子的话,或者虽然没生子,但是男主人特别喜欢她,那要先经过官府批准履行一道“放良”手续,把户口从贱籍上剔除出来,才可以让她做比婢女高一级的“侍妾”。不经过放良直接让她当妾,那也犯法,男主人要服一年半徒刑。
所以唐代奴婢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甚至在后世发现唐墓中有奴婢殉葬的例子,足可见奴婢等同于牲畜。
甄乾不是神,也不喜欢把人当成牲畜使唤,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该有的一样都不会少。记得有人说过,如果将历史的任一横断面展开,就会发现其中所有的事情有着无可抗拒的合理性,但是将历史串起来换一个角度审视的话,就会发现历史在朝着社会力发展的脚步前进。
虽然甄乾能看见将要发生的一切,但是却无法知道未来。
也许未来已经确定,也许自己生活在另外一个时间线中,没人喜欢破家县令,灭门知府,但现实就是现实,已经无数次证明了。
甄乾很坦然的接受了现实,对于第二次生命除了感激还是感激,甚至从来不信鬼神的甄乾去寺庙上香,这也许就是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