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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吴副经理(第1页)

胸怀千斛文章,不如生就一副好皮囊,这句话用在嘉信公司吴副总经理的身上,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年轻时的吴副总经理,不仅小伙子长得特帅,舞跳得也是一流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社会上刚刚流行霹雳舞的时候,吴有为凭着刻苦专研的精神,惟妙惟肖的动作,在水晶宫的舞池里,曾经独领风骚过很长一段时间。

吴有为和他的老婆胡胜男,就是在水晶宫的舞池边结识的。

胡胜男并不喜好跳舞,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会跳舞。认识吴有为之前,她大学毕业已经五年,大学刚毕业那会儿,凭着父亲胡副市长的面子,被安排在H市房产大厦上班,二十四、五岁的女孩,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权门千金,介绍的人不用说是不少的,但是婚姻这个东西,确实跟缘分有着很大关系,男孩是见了一个有一个,加起来少说足有一个加强团,当中居然没有一个入胡胜男的眼的,不是嫌人家个子长得矮,就是嫌人家相貌长得丑。一晃到了二十八、九岁,胡胜男的对象是左看也不成,右看也不成。时间长了,介绍的人不是认为胡大小姐眼界高,就是认为胡大小姐挑花了眼,心理有了问题,渐渐的,肯为她张罗对象的人越来越稀疏了,而胡胜男自己,提到看对象的事情,也不再像当初那样有多大的兴趣,每天下班回家,不是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看书,就是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看电视,除了吃饭时间上餐桌,话也懒得跟家人说,使得胡副市长夫妇也时常为家里有位老姑娘而感到头疼起来。

一天晚上,下了班回家之后,胡胜男照例又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看着电视。电视剧里播有一段舞厅的情节,迷幻的灯光,铿锵的节奏,躁动的人群,怪异的动作,看着看着,胡胜男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法,鬼使神差的想去感受一下舞厅里的氛围。胡胜男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实际的舞厅是什么模样,印象里,只有上初中时父母灌输的记忆,那就是舞厅不是好人去的地方。自己现在已经是大人了,父母对自己的限制不是那么严了,每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看这些无聊的电视剧,也够闷人的,她想着不如今晚出去放松放松,见一见外面的世界。

主意打定,胡胜男打电话约了两个高中时的同学,三个人一起去了水晶宫。胡胜男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一心血来潮的举动,会让她意外地收获到自己人生的另一半。

在水晶宫的舞池里,胡胜男邂逅了高大帅气的吴有为。小伙子头戴一顶灰礼帽,身披一袭黑风衣,俨然就是电视剧《上海滩》里强哥的形象。小伙子此刻正在舞池里独自表演着霹雳舞,刚毅冷峻的面容,飘忽灵动的身姿,随着音乐的节奏,他不断地变化着各种动作,遒劲有力,花样迭出,不时赢得舞池旁边的围观者们阵阵的掌声,也强烈的震撼着初次进入舞厅的胡胜男的芳心。

色相是导致一见钟情的唯一理由,男人如此,女人也是如此。从水晶宫回到家里,胡胜男便辗转反侧,不能成眠,男孩的形象反复地出现在她的梦里,而她本人,在梦中也被演绎成了《上海滩》里冯程程的角色。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每天晚上,胡胜男都会到水晶宫里去,自己不会跳舞,去了只是为了看那英俊的男孩跳舞。当男孩独自在舞池里表演着霹雳舞的时候,她会挤到舞池边上带头鼓掌,不知是由于激动,还是为了引起舞池里那个男孩的注意,每一次回到家里,手掌心都会觉得麻麻的痛。

霹雳舞只有吴有为一个人跳,如果没有他的请求,舞厅里不会播放这类的舞曲。大多数的时候,舞池里响起的都是双人舞和迪斯科的音乐,当舞池里换了曲目,胡胜男的目光便追着男孩的身影移动,看他去邀请那些会跳舞的女孩跳舞。她是很希望男孩能够过来邀请自己的,尽管自己不会跳舞,哪怕是跟他讲上几句话,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男孩每次经过她的身旁时,尽管目光在她的脸上曾有过短暂的停留,却从没有放慢过脚步,总是来去如风,一直没有给过她搭话的机会,胡胜男知道,是自己的长相一般,不足以引起眼前的这个男孩的注意力。

舞曲一次次的响起,看着舞池里心仪的男孩搂着别个女孩如痴如醉的神情,胡胜男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说是吃醋吧,自己又不认识眼前的这个男孩;说不是吃醋吧,又恨不得上前推开那个女孩,自己投进那个男孩的怀抱。得到吴有为后,再想起当初的心情,胡胜男很是为自己当时的心理感到可笑。不可否认,这个男孩确确实实吸引着自己,如果某一天晚上,在水晶宫的舞池里见不到男孩的身影,她会痴痴迷迷地整夜睡不着觉,想着这个男孩种种不来舞厅的理由。

心向往之,则欲近之。胡胜男费了一番小小的周折,终于打听到了关于男孩的讯息:他叫吴有为,H市市区人,在市供电局下属的一支工程队里干临时工。男孩的条件让胡胜男很是高兴,她认为以自己的家境,想要得到吴有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漂亮的女孩容易引起男孩的注意,英俊的男孩也容易引起女孩的关注,从吴有为在舞厅里的表现来看,他应该还没有对象,时间不等人,如果被别的女孩捷足先登,后悔可就晚了,但是,怎样才能把这个吴有为收入囊中呢?

在那个相对世俗的时代,女孩追男孩,对于一个姑娘家来说,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为了能够和吴有为搭上话,胡胜男思考了几天,终于想出了一个不太高明的伎俩。

那一次,胡胜男早早地吃过晚饭,提前来到通往水晶宫的路口徜徉。看见吴有为从自己的面前走了过去,她便厚着脸皮叫住了他,指着地上的一沓钱问道:“喂!同志,这钱是不是从你的身上掉下来的?”

吴有为听说地上有钱,两眼放光,扭头紧走了几步,退回到胡胜男的身边。他伸手捡起了地上的那沓钱,沾着唾沫数了数,一共是五张,共十块钱,他春风满面地对胡胜男说道:“对对对!这钱是我丢的,小姐,谢谢你哦!”说完话,他顺手把钱揣进了自己的口袋,抬手朝胡胜男致了谢意,转过身去吹着口哨钻进了水晶宫。

对于吴有为的表现,胡胜男并没有想得太多,相反,她还有一种满足感,因为她看见吴有为对自己笑了,笑容是那么的让人迷醉,让人神往。直到结婚后的某一天,胡胜男又想起了当初捡钱的这件事情来,她问吴有为:那天晚上,地上的钱果真是从你身上掉下来的吗?吴有为听了,不假思索地笑着回答说:马路上没有其他的人,不是你掉的,肯定就是我掉的了,这还用问吗?

喜欢一个人,就会包容一个人,不管是他的优点,还是他的缺点。胡胜男的心里其实很清楚地上的钱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因为她的心里深爱着吴有为,拾金不昧的事情也就变得不重要了。

不会跳舞,可以在跳舞的间隙聊聊天,机会成熟了,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发展,胡胜男是这样计划的,也是按照这个步骤去实施的。有了这次马路捡钱的事情作媒介,她也就有了接近吴有为的借口,当天晚上,她步着吴有为的后尘进了舞厅,特意选择了一张靠近舞池边的桌子坐了下来,一来可以近距离的看到吴有为,二来也可以让吴有为容易发现自己。

舞厅里有瓜子和饮料销售,胡胜男买了一些摆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她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喝着饮料,不时地拿眼睛寻觅吴有为的身影,待到一曲终了,舞池里的人上来休息时,她便主动跟吴有为打起了招呼。对于胡胜男的热情,吴有为报以绅士般的微笑,说实话,他的身旁从不缺少女孩,且都是漂亮的女孩,胡胜男长得并不好看,人太胖,脸太扁,鼻子还有些个塌,这样的女孩在他的眼睛里应该算是垃圾,考虑到今天晚上因为她的点拨,自己白白的在地上捡了五十块钱,都快要赶上自己半个月的工资了,且桌子上有免费的瓜子可吃,免费的饮料可喝,给眼前的这个丑姑娘一个面子,似乎不算过分,吴有为也就大大方方的在胡胜男的桌子旁边坐了下来。

日思夜想的美男就坐在对面,胡胜男的内心是激动不已。热辣的目光不时地在吴有为的脸上扫来扫去,她的行为让吴有为感觉颇不自在,露骨的凝视,夸张的言笑,真把自己当成美女了。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吴有为喜欢装酷,玩深沉,他越是如此,越是让胡胜男爱得发狂,胡胜男急于想要推销自己,因此她的话比较多,言谈也积极主动,当吴有为听说女孩是在事业单位上班,女孩的父亲是副市长的背景之后,起先的那种不自在很快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怀疑、羡慕和那么一点点的嫉妒。

时间可以证明一切,没用两天,吴有为就搞清了情况,每天来看着自己跳舞的这个女孩,的的确确就是H市胡副市长的女儿,这让吴有为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了一些想法。胡胜男毫不掩饰对吴有为的倾慕,她甚至赤裸裸的告诉吴有为,只要他同意跟她相处,她马上可以引荐他去见自己的父母。吴有为的心里有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论姑娘的人品,他是绝对看不上眼的,可是姑娘显赫的背景,又让他一时难以割舍。

吴有为把自己的苦恼回去对父母说了,他那势利的老子当即作了表态:“这样的好事你还有什么犹豫的?你小子很快就会从糠箩里,跃到米箩里的,赶紧答应人家!”

吴有为的小市民的母亲也在一旁帮腔说道:“吴家真是祖辈积了大德了!有为呀,看来你真的是要大有作为了!”

“可是。。。。。。这个女孩比我大三岁呢!”吴有为咂着嘴,不太情愿地说道。

“女孩岁数大好呀!大了知道疼人,你妈不就比我大三岁么!”吴有为的父亲指着吴有为的老娘说道。

“是啊是啊!女大三,抱金砖。”吴有为的母亲跟着说道“有为呀,讨了胡副市长家的女儿,你一定会有享不尽的福的!”

“女孩的长相也不好看呢!”吴有为依旧苦着脸说道。

“好看能当饭吃么?一个男人,重要的是能够有所作为,干出一番事业,哪来的那么多花花肠子!”听了吴有为的话,他的老子认真地板起脸教训起他来。

“你爸说的对!”对于儿子的挑三拣四,吴有为的母亲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儿子,你就不要挑剔了!以我们家的条件,还不知道人家胡副市长家瞧不瞧得上眼呢?”

胡副市长夫妇确实没有看好吴有为,当胡胜男跟他们说起吴有为的情况,并准备把吴有为带回家让他们见见时,夫妇二人是一致反对。胡副市长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在H市是个声名显赫的人物,女儿也是堂堂大专生,属于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她怎么会相中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且没有稳定工作的小市民呢?难道是闺女年龄大了,急于把自己给处理掉?不行!这件事情绝对不能由着女儿的性子来,否则毁了的不仅仅是她的前程,自己的颜面也将在全市人民面前扫地。

胡副市长夫妇苦口婆心的开导女儿,希望她能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可是胡胜男打小就是个犟脾气,凡是她认定的东西,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女大不由娘,女儿实在想嫁,就让她嫁吧,免得逼得过火了,再闹出什么有失体统的事情来。事情的最终结果,是胡副市长夫妇作了妥协,吴有为娶了胡胜男做了老婆。

身为胡副市长的女婿,再到野外去风吹日晒拖电缆,不要说是胡副市长,就是一个外人也看不下去的。无奈这个女婿文化程度不高,一时半会想要把他弄进政府机关,看来是有一定的难度,自己是主抓经济的副市长,不如先安排他到企业里头锻炼锻炼,待日后有了机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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