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始有些失望,不过今天吃的确实够多了,最近经常吃甜的体重都涨了不少。
病好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得去锻炼了。
拒绝甜食,从我做起,运动运动。
顾始一边跟自已谈恋爱,一边在心里给自已打着气。
宋茉说自已身材不错,还挺喜欢自已身材的,自已得保持下去。
这几天小肚腩都快出来了,腹肌都要告老还乡了。
之前顾始不是很喜欢打扮,他认为男人穿的简单干净就好了。
现在他不这么想了,每天不但会用护肤品保养皮肤,还会找张溪风学习一下穿搭。
女为悦已者容。
男人也可以为了爱慕对象的夸奖展示自已。
嗯,绝对不吃甜食了,甜食最容易胖人了。
这时厨房中传来“叮”的一声,刚刚还很慵懒的宋茉直接从沙发上起身,光着脚跑进了厨房。
她的脚刚刚从水盆中拿出来,在地面上留下了一个个可爱的小脚印。
“泡芙好咯。”
顾始看到宋茉弹射起步,急忙丢下手机穿着鞋跟了上去。
“好什么!”
“穿鞋,地上凉。”
“脚上还有水呢,别摔着了。”
宋茉笑嘻嘻的穿上顾始递过来的拖鞋,美滋滋拿着裱花袋准备给泡芙灌上特调的奶油。
她真的很庆幸自已当时学习了甜品手艺,现在可以给自已喜欢的人做。
有句老话说的好,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
自已虽然不会做饭,但是会烘焙啊。
而且顾始很喜欢吃甜品,还特别喜欢吃的自已的做的甜品,并且给出了国人对于甜品的最高评价。
“不甜。”
不甜,就是甜度刚刚好,可以一口气吃下很多。
她现在要给这些泡芙都灌得满满当当,然后让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去养胖自已的老公。
顾始还是有些太瘦了,虽然体型很好看,但是她希望他健健康康的,天天可以吃到自已喜欢的吃的东西。
顾始光着脚从厨房回来的时候,迎上了宋琉璃的目光。
她的目光很奇怪,三分羡慕三分嫉妒还夹杂着四分向往。
老宋家的基因真的很好,他们家的人眼睛都仿佛会说话一样。
“这什么扇形统计图。”
顾始随口调侃了一句,宋琉璃则是略带感慨的说道:
“莫名其妙被塞了一嘴的狗粮。”
“真的难受死啦。”
“我什么时候才能发狗粮反击啊!”
宋琉璃拿着刚刚顾始丢掉的手机撒起娇来,作为小辈她有撒娇的特权。